近日,廣東省政府印發實施《廣東省關于支持東莞深化兩岸創新發展合作的若干措施》(下稱《若干措施》),圍繞深化體制機制改革創新、建設現代化產業體系、打造科技創新高地、開拓國內國際市場、營造安居樂業優良環境、加強組織保障六個方面,提出省級層面支持東莞深化兩岸創新發展合作的十五條措施。
賦予東莞更大自主權、更多創新點
這是繼去年9月國務院批復同意《東莞深化兩岸創新發展合作總體方案》(下稱《總體方案》)之后,東莞深化兩岸創新發展合作的又一重磅政策。
梳理發現,《若干措施》立足東莞對臺交流合作基礎和粵港澳大灣區資源稟賦,給在東莞的臺胞臺企帶來更多新的發展機遇。
《若干措施》明確指出,將推進重點領域放權賦能,賦予東莞重點領域和關鍵環節改革更大自主權、更多創新點。建設現代化產業體系方面,將為臺資企業在東莞發展打造更完備的產業集群,拓展臺資企業發展空間,并加強金融服務與創新。
《若干措施》指出,要打造重大科技創新平臺、營造良好科技創新生態,進而打造科技創新高地。與此同時,將通過積極拓展內需市場、促進外貿創新發展、加強貿易物流平臺建設等方式,幫助在東莞的臺資企業開拓國內國際市場。
安居方能樂業。《若干措施》明確,將支持臺胞在莞就業創業、在莞學習生活,并將建設粵臺港澳交流平臺。
為探索兩岸融合發展新路徑貢獻東莞力量
過去一年,東莞立足《總體方案》賦予東莞的“四新”定位,積極打造兩岸產業創新發展的新引擎、兩岸科技創新合作的新高地、兩岸社會人文交流的新樞紐、海峽兩岸暨港澳地區交流合作的新平臺,深化兩岸創新發展合作不斷開創新局面,并出臺實施《東莞深化兩岸創新發展合作實施方案》“1+6”政策體系。
此次省級層面《若干措施》的印發實施,東莞將在建設現代化產業體系、打造科技創新高地、開拓國內國際市場、營造安居樂業優良環境等方面不斷拓展莞臺交流合作領域,為探索兩岸融合發展新路徑貢獻東莞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