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就《廣東省農村公廁建設指引》(以下簡稱《指引》)有關內容解讀如下:
一、《指引》出臺的背景
為落實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農村人居環境整治三年行動方案》等政策文件要求,保障農村公廁建設目標的順利完成,規范廣東省農村公廁規劃、建設和改造工作,根據現行相關法律、法規以及技術規范的要求,結合國內先進地區工作經驗和我省農村建設現狀,制定本《指引》。
二、《指引》主要內容解讀
《指引》共分五章,分別為總則、布設要求、建設要求、改造要求及附錄。附錄內容包括公廁參考案例與圖集、標志牌圖例、男女廁位比例、材料與衛生器具選型、參考標準規范等。需要說明的事項如下:
(一)適用范圍
《指引》適用于廣東省農村地區新建、改(擴)建公廁的建設和改造,包括獨立式公廁和附屬式公廁,不含旅游公廁。
(二)布設要求
1.農村公廁等級選擇原則。農村公廁等級宜以三類公廁為主,其他類型公廁為輔。美麗鄉村、歷史文化名村及珠三角發展較好的農村可采用一類、二類公廁,粵東西北人口密度較低的農村可采用簡易公廁。
2.附屬式公廁選址??紤]經濟性和實用性,大力推廣附屬式公廁。附屬式公廁可優先考慮與村委會、村民活動中心、老人活動站、衛生站等設施結合建設。
3.獨立式公廁選址。獨立式公廁可優先考慮建在村入口、活動廣場、停車場、集貿市場等人口集中區域。對于留守人群(如老人、小孩)較多的村落,公廁可建于村落聚居點密集的位置附近。
(三)建設要求
1.通用要求。通用要求從建筑設計、給水排水、糞便污水處理、電氣、建筑材料與衛生器具、標志牌與附屬式公廁共七個方面規定了各等級農村公廁的具體通用建設要求。
2.分類要求。分類要求規定了各等級農村公廁之間不同的建設要求。對于三類農村公廁,管理間、工具間等配套房間的設置不做強制要求,可根據當地條件按需要設置。
(四)改造要求
農村公廁改造方向可包括:建設改造、糞便處理、配套設施、建筑電氣改造。其中,建設改造的項目有規模擴建與廁位比例調整,糞便處理項目有處理形式改造與后處理升級,配套設施項目有潔具升級與標志牌設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