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提升銀行業服務實體經濟,廣東銀監局發布《廣東銀監局關于廣東銀行業促進經濟高質量發展的實施意見》。《實施意見》共包含十二條政策措施,引導銀行業為廣東經濟高質量發展賦能。
《實施意見》強調要加大信貸支持實體經濟力度。具體舉措包括主動對接廣東實現“四個走在全國前列”目標任務,聚焦粵港澳大灣區、一核一帶一區、廣深科技創新走廊、海洋強省建設和廣州綠色金融改革創新試驗區等重點戰略,以及小微企業、三農、扶貧等薄弱領域,加大信貸資源傾斜力度,不斷優化信貸結構。
針對廣東制造業大省、外貿大省實際,《實施意見》強調穩定制造業貸款規模,穩定外貿企業發展,加大對企業技術改造貸款支持力度,對遇到暫時困難但仍有發展前景的重點優質外貿企業,在資金安排上予以適當傾斜,擴大出口信用保險保單和出口退稅賬戶質押融資,提升外貿綜合金融服務質效。
針對小微企業的融資難、融資貴問題,《實施意見》引導金融機構減輕企業融資成本負擔,要求重點加強對單戶授信總額1000萬元及以下小微企業貸款成本監測考核,合理控制小微企業貸款資產質量水平和貸款綜合成本水平。同時,對于科創類企業,《實施意見》明確支持銀行機構探索設立科技金融專營事業部,支持在科技資源集聚區域設立科技企業金融服務專業分(支)行或特色分(支)行,要求各機構完善科技信貸管理機制,建立符合科技創新企業特征的信貸審批與風險控制體系,充分考慮企業技術優勢、發明專利、研發投入等因素,更好滿足科技創新企業融資需求。
不過,在加大對小微和實體經濟的信貸供給同時,《實施意見》強調做好除法,著力破除無效供給,要求完善聯合授信機制,擴大聯合授信企業范圍,有效遏制多頭融資、過度融資,堅決壓縮退出落后產能相關貸款,騰出信貸空間滿足經濟高質量發展融資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