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來,廣東消防安全形勢總體穩定,但火災總量大、火災風險高、管控難的現實問題仍然較為突出。日前,省委辦公廳、省政府辦公廳印發了《關于深化消防執法改革的若干措施》(以下簡稱《若干措施》),圍繞取消精簡消防審批、加強事中事后監管、規范消防執法行為、優化便民利企服務等4個方面制定了15大項、46子項工作任務。其中,有36項改革措施為廣東首創,有效填補了法律法規空白,確保執法改革落地見效,解決消防執法現實問題和存在短板。
《若干措施》在全國率先推出了消防職業技能鑒定申請、注冊消防工程師注冊實行告知承諾制,提出進一步優化各類平臺的消防安全隱患舉報功能,以及拓展消防隊(站)職能,打造“一站式”便民服務。明確要通過購買服務等方式開展消防宣傳教育培訓,建立企業消防安全責任人、管理人等重點人群履職能力評價機制和全民消防安全培訓積分檔案,全面提升消防政務服務效能。
為落實執法簡政放權要求,《若干措施》提出,自貿試驗區全面實行公眾聚集場所告知承諾制改革,在全國率先提出全省現行公眾聚集場所投入使用、營業前消防安全檢查時限統一壓縮至5個工作日內。
消防行政許可需要的群眾,可登錄廣東省一體化在線政務服務平臺,根據平臺提供在線服務,能實現“一網通辦”,足不出戶就可以獲得審批文件。
另外,《若干措施》取消了消防技術服務機構資質許可制度。企業辦理營業執照后,即可開展經營活動,但對從業行為及對消防技術服務活動事中、事后監管進行了加強規范。將有關從業信息記入信用記錄,對嚴重違法、違規的機構和人員實行行業退出、永久禁入。
為營造良好營商環境,避免“監管失靈”“監管重復”,《若干措施》對“雙隨機、一公開”也做了相關細化規定,明確了抽查范圍、抽查事項和抽查細則,避免多頭檢查、重復檢查。同時,提出了要探索采取在線監測等非現場監管與實地檢查相結合的抽查方式,將檢查結果對接省政府相關業務平臺,實現信息交互、數據共享,既保證一定的檢查覆蓋面,又不造成檢查過多、過頻,影響企業正常生產經營,做到監管公平規范、公開公正。
此外,《若干措施》還提出要加強消防物聯網建設,運用大數據等科技信息化手段,開展早期和前端的消防安全預測預警,并對“火災事故倒查追責”、強化“互聯網+監管”等“五位一體”監管體系做了細化的規定和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