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保護和激發市場主體活力,廣東省委依法治省辦近日印發《關于持續優化法治化營商環境降低市場主體制度性交易成本的指導意見》,從加快轉變政府職能、健全營商環境制度等五個方面提出18條具體舉措。其中提出,要從嚴控制新設涉企許可處罰,嚴禁以任何形式變相設定市場領域行政許可事項,不得對市場主體和相應責任人隨意設定降低資質等級、吊銷許可證件等處罰措施。同時,要依法從嚴控制市場領域新設收費項目,因時因勢調整公布涉企行政事業性收費、政府性基金、政府定價的經營服務性收費等目錄清單。
在健全營商環境制度體系方面,要加強市場經濟領域立法,建立健全嚴重違法懲罰性賠償和巨額罰款、終身禁入、信用懲戒等制度。
在加快轉變政府職能方面,針對一些企業需耗費大量成本去開具各種證明的問題,要依托“粵商通”、信用廣東等平臺,發揮信用報告和承諾書的替代證明作用,深入推進涉企經營許可事項告知承諾制,最大程度減少證明材料數量,減輕市場主體開具合規證明負擔。
在完善涉企決策機制方面,要提高涉企決策科學性,對可能增加企業成本、影響企業正常生產經營的政策要科學設置過渡期等緩沖措施,給企業留出必要的應對時間。各地各部門制定涉企政策要嚴格落實評估論證、公開征求意見、合法性審核等法定程序,不得違法減損市場主體合法權益或者增設市場主體義務,不得干預市場主體經營自主權。
圍繞發揮有為政府與有效市場作用方面,指導意見要求優化涉企行政監管,推進包容審慎執法監管和誠信監管,推行跨部門綜合監管,靈活采取自查自糾等承諾式監管方式,體現人性化和靈活度。指導意見還要求防止行政檢查擾企,完善涉企“綜合查一次”清單制度,審慎采取停產停業、限制生產經營活動等執法措施,防止不當干預企業正常活動。
此外,要完善數字政務服務體系,促進數字政府與法治政府融合發展。例如,要運用省一體化行政執法平臺和“粵商通”實施非現場執法,加快構建統一的電子證照庫,鼓勵為企業和群眾提供“一號答”“一站式”的政策咨詢服務,向企業精準推送各類優惠政策信息。同時,各地可依托“粵公平”推動招投標領域CA數字證書跨區域兼容互認,推廣電子保函(保險)方式繳納投標保證金,降低企業交易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