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民政廳、省監察廳、省財政廳近日聯合發出《關于落實村務監督委員會成員補貼和充分發揮其監督作用的通知》。通知要求,各地要進一步落實村務監督委員會成員補貼經費,激發村務監督委員會成員工作積極性。
通知指出,去年,省民政廳、省監察廳、省財政廳聯合印發了《廣東省村務監督委員會工作規則》(以下簡稱《工作規則》),提出了“有人員、有場所、有牌子、有章子、有經費、有制度、有獎懲、有培訓、有作為”的村務監督委員會規范化建設工作要求。各地高度重視,建立或調整設立了村務監督委員會,開展培訓教育,加強運作保障,村務監督委員會監督效果初顯。
通知強調,《工作規則》已明確各級人民政府將村務監督委員會成員補貼列入同級財政預算。各地要進一步落實補貼經費,激發村務監督委員會成員工作積極性。要明確任務職責,發揮村務監督委員會的作用,圍繞基層治理重點任務,指導和支持村務監督委員會依法履行監督職權,保證其對村務和經濟事務擁有知情權、質詢權、審核權、調查權、建議權和評議權,圍繞村務重大決策、工程項目、集體資金、經濟合同、扶貧工作、村民委員會換屆選舉工作、村民投訴辦理等內容進行監督。要完善工作機制,規范村務監督委員會的運作,為村務監督委員會提供專門的辦公場所,購置專門的辦公設備。要落實督查獎懲辦法,確保村務監督委員會依法履職,每年年底由村民會議或者村民代表會議對村務監督委員會及成員工作進行民主評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