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日,省安監局網站掛出的《廣東省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關于金屬制品機械加工企業粉塵防爆安全的管理規定(試行)》(以下簡稱《規定》)要求,當金屬制品機械加工存在粉塵爆炸危險場所作業工位及相關人數超過30人(含30人)的,應當進行防火分區分隔,每一作業區作業工位及相關人數不超過30人;各作業區的除塵系統管網應當獨立設置。
此外,《規定》要求,存在金屬粉塵爆炸危險的廠房應當優先選用單層廠房,單層廠房的屋頂應當采用輕型結構,當采用多層建筑時,多層建筑應當采用框架結構;應當設有兩個以上安全出口,其中至少有一個通向非爆炸危險區域,其安全出口的門應當向爆炸危險性較小的區域側開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