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從省委組織部獲悉,12月5日,省委組織部、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等13個部門聯合出臺了《關于加快新時代博士和博士后人才創新發展的若干意見》(下稱《意見》),從拓寬培養途徑、加大引進力度、推進順暢流動、搭建發展平臺、加強服務保障等五個方面提出一系列創新舉措,著力破解制約我省青年人才創新發展的問題,加快培養集聚一大批優秀拔尖青年人才。
《意見》聚焦政策創新,很多措施做法屬全國首創或走在全國前列,如創建博士工作站、設立博士和博士后創新創業基金、建立博士和博士后事業編制保障制度、建立全球博士和博士后人才招募機制等。《意見》聚焦產業發展,緊緊圍繞我省重大發展戰略,積極搭建各種創新創業合作交流平臺,加快科技成果轉化,促進產學研深度融合發展,激勵引導博士和博士后人才流向企業一線。《意見》聚焦國際引才,通過加大資金的投入、構建全球人才招募機制、建立海外人才工作站、打造離岸人才研發基地等舉措,靶向引進海外優秀博士和博士后人才。《意見》聚焦均衡發展,強化人才向粵東西北流動的政策導向,對引進到粵東西北地區的博士和博士后人才予以傾斜,在資金資助上省財政給予大力支持,在職稱評聘上給予特殊優惠。《意見》聚焦精準服務,針對我省當前博士和博士后公共服務的突出問題,從住房保障、子女入學、戶口遷移、配偶就業等方面提出務實政策措施,解決人才后顧之憂。可以預見,《意見》的落地實施,必將在南粵大地產生人才集聚的積極效應。《意見》全文如下。
關于加快新時代博士和博士后人才創新發展的若干意見
博士和博士后人才是推動創新驅動發展的重要生力軍。為大力實施人才強省戰略,實現博士和博士后人才“引得進、用得好、留得住、流得動、服務好”,集聚一大批優秀拔尖青年人才,為實現我省“三個定位、兩個率先”和“四個堅持、三個支撐、兩個走在前列”的目標提供強有力的人才支撐,提出如下意見。
一、強化博士和博士后人才培養機制
1.加大博士和博士后培養支持力度。廣東特支計劃“科技創新青年拔尖人才”每年資助博士和博士后200名,每人給予50萬元生活補貼。省科技發展專項資金基礎與應用基礎研究方向項目應加大對博士和博士后的支持,其中自由探索項目中安排30%至50%專門面向未獲得省部級以上科研項目資助的博士和博士后,并逐年擴大資助規模。
2.實施青年優秀科研人才國際培養計劃。每年資助100名優秀在站博士后科研人員、申請進博士后流動站的應屆博士畢業生到國外(境外)高校、科研機構、企業的優勢學科領域,合作開展博士后研究工作,每人資助40萬元。每年選派200名優秀博士、博士后赴國(境)外開展短期培訓和學術交流活動。每年選派100名優秀博士、博士后作為訪問學者赴國(境)外訪問進修、合作研究,派出時間一般為6至12個月。
3.提高在站博士后科研人員資助標準。執行國家在站博士后日常經費制度,加大財政投入力度,全省在站博士后資助標準提高到每人每年15萬元生活補貼,資助期限一般為2年。全省博士后科研流動站、省屬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省屬博士后創新實踐基地以及中央駐粵單位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的博士后生活補貼由省財政負責,其余由各地財政負責。入選揚帆計劃博士后扶持項目的,可同時享受上述生活補貼。
4.建立博士和博士后職稱評審綠色通道。博士畢業生和在站博士后可直接申報副高以上職稱。在粵東西北地區工作成績突出的博士和博士后,不受工作年限資歷限制,可直接申報正高職稱。出站博士后在教學、科研等專業技術崗位工作滿1年,經用人單位考核成績優秀的,可直接認定為副高或正高職稱。
二、創新博士和博士后人才引進機制
5.吸引國(境)外優秀博士來粵從事博士后研究。優化珠江人才計劃海外青年人才引進博士后資助項目,采取“核實認定、不限名額”的方式,面向業內公認全球排名前200的高校引進國(境)外博士畢業生來粵從事博士后工作。省財政給予進站博士后每人每年30萬元生活補貼,資助期限為2年;出站后留在我省工作的,省財政給予每人40萬元住房補貼。
6.吸引優秀博士和博士后來粵工作。對引進或畢業(出站)后留在珠三角地區工作的35歲以下博士、40歲以下博士后,由各市財政分別給予每人不少于10萬元、20萬元的生活補貼(中央駐粵單位和部屬、省屬單位由用人單位負擔)。對引進或畢業(出站)后留在粵東西北地區及惠州、江門、肇慶市享受省財政轉移支付縣(市)工作的40歲以下博士、45歲以下博士后,由省財政分別給予每人20萬元、30萬元生活補貼。對國(境)外引進博士和博士后另給10萬元生活補貼。對引進博士和博士后創新創業團隊最高給予2000萬元資助。
7.支持企業引進博士和博士后。企業引進博士和博士后支付的住房補貼、安家費及科研啟動經費,扣減財政支持部分后可按規定在稅前扣除。國有企業引進博士和博士后經費視同考核利潤。對企業引進博士和博士后所發生的人才引進成本由財政按核定金額的2%進行獎補。
8.建立全球博士和博士后人才招募機制。整合我省海外工作站點資源,建立海外人才工作站,收集當地人才信息,發布我省人才政策和人才需求,舉薦海外人才,省財政對每個人才工作站給予50萬元建站補貼。打造離岸研發中心、海外孵化基地及人才創新創業基地,就地吸納優秀博士和博士后,省財政給予每人10萬元生活補貼。舉辦海外博士、博士后招聘活動,加強人才政策宣傳,開展與“一帶一路”國家博士和博士后人才交流。每年面向國(境)外知名高校、科研機構和龍頭企業邀請100名代表來粵交流,每人給予5萬元補貼。
三、改革博士和博士后流動激勵機制
9.建立博士和博士后事業編制保障制度。建立博士和博士后事業編制統籌使用機制,預留一定數量的事業編制,專門用于保障博士畢業生和博士后人才的引進、培養、流動所需編制。此類編制專項用于有關事業單位及其博士工作站的博士和博士后,經機構編制和組織人社部門審核后,實行實名制管理。有條件的單位探索員額制管理。
10.創建博士工作站。在高等院校、科研機構、三甲醫院創建博士工作站,支持主營業務收入5億元以上大型工業企業、建有研發機構的規模以上企業、成長性高新企業創建博士工作站。支持高等院校、科研機構、三甲醫院的博士工作站與我省中小型科技企業開展產學研合作、成果轉化、人才培養,在站博士由設站的高等院校、科研機構、三甲醫院統一納入事業編制保障管理,5年內保留事業編制人員身份。在站博士的工資待遇、保險繳納由設站單位予以保障。給予每個博士工作站建站補貼50萬元,省財政負責在粵東西北地區及惠州、江門、肇慶市享受省財政轉移支付的縣(市)設立的博士工作站,其余由各市財政負責。
11.健全企事業單位引才用才工資激勵機制。對博士和博士后占科研人員比例30%以上的企事業單位,核定工資總量予以傾斜;對關鍵崗位、貢獻突出的博士和博士后,績效工資分配予以單列核發。單位實施科技成果轉化轉讓所得收益用于科研團隊(人員)的獎勵部分、單位承擔的各類財政資助科研項目的間接費用用于科研人員的績效支出部分暫不列入績效工資調控管理。國有企事業單位引進或聘用海內外優秀博士和博士后,可根據市場標準采用年薪制、協議工資制等方式確定,其薪酬在單位工資總額內單列。根據博士、博士后管理工作人員的實際業績和創新貢獻,建立自主決定其績效工資的分配機制。
12.推動博士和博士后人才交流選拔。選派優秀博士、博士后參加中組部“博士服務團”到西部地區服務。面向省內外選派優秀博士、博士后參加“科技專家服務團”,到粵東西北地區開展掛職服務,服務期限一至兩年。對接粵東西北產業發展需求,組織一批博士和博士后到粵東西北地區柔性服務。鼓勵支持專業性較強的機關、參公事業單位從緊缺急需專業的優秀博士、博士后人員中選拔考錄公務員。
四、搭建博士和博士后創新創業平臺
13.設立博士和博士后創新創業基金。省財政投入10億元,設立博士和博士后創新創業基金,委托專業機構運營,引導撬動社會資本投入,不斷擴大基金規模,通過股權投資、貸款擔保貼息、風險補償等市場化機制,支持博士和博士后創新創業項目,加快科研成果轉化。有條件的市可參照設立博士和博士后創新創業基金。
14.加快博士和博士后創新平臺建設。對新增博士后科研流動站、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博士后創新實踐基地的設站單位分別給予不少于50萬元、50萬元、30萬元建站補貼,省博士后科研流動站、省屬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省屬博士后創新實踐基地由省財政負責,其余由各地市財政負責。推進國家和省重點實驗室、企業技術中心、工程(技術)研究中心、博士后公共實驗室、博士工作站等創新平臺協同發展。支持省實驗室、省重點實驗室和其他創新平臺在對社會開放共享的基礎上優先對博士、博士后人才開放使用,優惠減免相關費用。支持粵港澳大灣區設立博士和博士后聯席議事機構。支持全國博士后創新(江門)示范中心建設。支持廣州、深圳等市在博士和博士后管理體制機制改革創新上先行先試。
15.加快博士和博士后科技成果轉化。編制博士和博士后專利發明成果轉化藍皮書,每年遴選100項轉化成效突出的戰略性新興產業項目,省財政給予每個項目事后獎補50萬元。創辦廣東省博士和博士后人才交流與科技項目博覽會。在省“眾創杯”創新創業大賽開設博士和博士后專場。建設區域性博士和博士后創新創業孵化基地。國有企事業單位職務科技成果轉讓、許可收益或作價投資形成的股權,用于獎勵作出重要貢獻的博士和博士后等人才比例不低于60%。建立博士、博士后科技工作容錯和知識產權快速維權機制。
五、加強博士和博士后人才服務保障
16.建立博士和博士后服務管理智慧體系。建立省博士和博士后服務管理數據系統,對在粵博士和博士后進行動態管理。省市高層次人才“一站式”平臺設立博士和博士后服務專區,提供一站式管理服務。廣東人才網即時發布博士和博士后政策和需求信息。定期分類舉辦博士和博士后人才現場引薦會。
17.優化博士和博士后人才公共服務。制定落實博士和博士后購房補貼、租房補貼或租住人才公寓等優惠政策,引導建立博士和博士后購房新機制,妥善解決博士和博士后的安居問題。博士畢業生報到證辦理時限延長為5年。博士和博士后隨遷子女入讀幼兒園、各級各類學校享受與當地戶籍人口子女同等待遇,由實際居住地或用人單位所在地的市、縣(市、區)教育部門妥善安排就讀。允許博士和博士后配偶和未成年子女隨其遷移入戶,在各級人才市場設立博士和博士后集體專戶。博士和博士后配偶愿意在粵就業的,由用人單位通過雙向選擇協調安排工作。來(留)粵工作的博士和博士后,在限牌地區購車可享受一次性小型汽車免費上牌指標。
18.加強組織保障。省、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和省行業主管部門應設立博士和博士后管理辦公室,落實人員編制經費。建立落實博士和博士后人才政策的評估和考核機制。加強博士和博士后國情教育培訓,激發愛國報國情懷。加強博士和博士后聯誼會、俱樂部等社會組織建設,支持有條件的社會團體承接政府部分博士和博士后服務職能,推動博士和博士后人才的聯誼交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