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元旦、春節將至,為有效預防這段時期全省房屋市政工程施工、高層建筑、燃氣、電氣火災的發生,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日前印發《全省住房城鄉建設系統今冬明春火災防控工作方案》(下稱《方案》),2018年3月底前被列為全省住房城鄉建設系統今冬明春火災防控工作重點防護期。
《方案》中提出,全省要分階段部署開展火災防控工作。第一階段從發文之日起至2018年春節前,建筑施工、工程監理、物業服務、燃氣等相關企業必須在12月底前完成對房屋市政工程、高層建筑、燃氣站點、電氣火災等消防狀況的自查自糾,并將這次自查自糾情況報送工程所在地縣(區)級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全省住房城鄉建設系統各有關主管部門在1月中旬前組織對轄區內的在建房屋市政工程、高層建筑、燃氣站點、電氣火災等消防管理情況進行檢查,持續開展排查、摸底工作。第二階段從2018年春節至2018年3月底,全省住房城鄉建設系統各有關主管部門要根據省委、省政府關于加強安全生產的相關工作部署,結合第一階段檢查發現的消防管理方面存在問題和隱患,以及春節后停產復工的特點,再次組織開展對房屋市政工程、高層建筑、燃氣站點、電氣火災等存在的消防隱患進行“回頭查”,對排查出的隱患責令其限期整改而未整改的,采取“掛牌一批、約談一批、曝光一批”的措施,嚴格督促落實消防安全管理長效機制。期間,省住建廳將組織對部分重點地區工作開展情況進行督查。
冬春兩季歷來是火災易發、多發期,我省房屋市政工程用火、用電增加,城市用電、用氣增幅較大,火災隱患增多,防控難度加大。
省住建廳要求全面排查和消除消防安全隱患,切實加強全省住房城鄉建設系統火災防控工作,有效預防火災事故的發生。在火災防控重點工作期內,全省住房城鄉建設系統各有關主管部門要結合當地政府的工作部署以及該廳近期印發的關于加強安全生產工作的通知要求,嚴格執行相關工作措施,重點抓好今年年底前、明年春節后這兩段時期,省外進粵企業、本省跨地區經營這兩類企業的火災防控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