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第15號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產品質量監督抽查管理暫行辦法》《廣東省產品質量監督條例》等相關規定,廣東省市場監督管理局、廣東省教育廳聯合開展了廣東省中小學生校服產品質量監督抽查,抽樣檢驗技術服務工作由深圳市計量質量檢測研究、廣州檢驗檢測認證集團有限公司、廣東產品質量監督檢驗研究院、佛山市質量計量監督檢測中心承擔。現將有關情況通告如下:
本次共對85家企業生產的400款中小學生校服產品質量開展了監督抽查,涉及我省廣州、深圳、珠海、汕頭、佛山、韶關、梅州、惠州、汕尾、東莞、江門、陽江、湛江、肇慶、潮州、揭陽、云浮等17個市以及福建、山東、江西、廣西等4個省(自治區)。經檢驗,發現29家企業生產的57款產品不合格。不合格項目主要有:“標志”“纖維含量”“耐光色牢度”“耐濕摩擦色牢度”等。
一、標志:本次抽查判定53款產品不合格。該項目主要考核產品的標識信息是否符合標準或明示要求。該項目不合格,消費者缺乏正確使用產品的依據,同時剝奪了消費者對商品的知情權,也不利于監管部門的有效監督。標志項目不合格產品見表1。
表1 標志項目不合格產品名單
二、纖維含量:本次抽查判定10款產品不合格。該項目主要考核產品實際的纖維成分及含量與標注的纖維成分及含量信息是否相符、產品的纖維成分及含量是否按國家標準的要求正確標注等。該項目不合格,影響消費者對產品的正常選購,直接損害消費者的合法權益。纖維含量項目不合格產品見表2。
表2 纖維含量項目不合格產品名單
三、色牢度:本次抽查判定4款產品不合格,其中3款耐光色牢度不合格,1款耐濕摩擦色牢度不合格。該項目主要考核產品染經受各種因素作用(如日曬、水洗、汗浸、摩擦等)后能保持其原來色澤的能力。該項目不合格,產品染料容易脫落和褪色,影響美觀,且脫落的染料分子或重金屬離子可能通過皮膚被人體吸收而危害健康。色牢度項目不合格產品見表3。
表3 色牢度項目不合格產品名單
對本次抽查發現不合格產品生產者以及銷售者,廣東省市場監督管理局將責成相關地市市場監督管理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產品質量監督抽查管理暫行辦法》等規定以及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廣東省市場監督管理局關于監督抽查的相關規定做好后處理工作。一是責令生產者停止生產、銷售同一監督總體產品,對庫存產品進行全面清理,對已售出產品予以限期改正并主動公布相關信息;二是通知銷售者停止銷售同型號產品;三是整改后擬重新上市銷售的產品,需更換產品包裝或者作出產品合格承諾標示;四是市場監管部門對承諾整改合格的產品實施定期跟蹤抽查;五是對監督抽查不合格的產品及其生產者、銷售者記入質量監管信用檔案,實施信用分類監管。
廣東省市場監督管理局
廣東省教育廳
2021年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