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深圳市市場監督管理局組織對深圳市生產和銷售的家具、兒童家具、建筑裝飾裝修用涂料、工業涂裝行業涂料、人造板產品開展了質量監督抽查。現將抽查結果通告如下:
一、基本情況
本次抽查產品為家具、兒童家具、建筑裝飾裝修用涂料、工業涂裝行業涂料、人造板。
本次共抽查了深圳市193家受檢單位生產和銷售的520批次產品,共發現34批次不合格產品。其中,生產領域抽查25家生產企業的59批次,未發現不合格產品;流通領域(實體)共抽查149家企業422批次產品,不合格產品25批次;流通領域(網絡)共抽查19家銷售企業39批次產品,不合格產品9批次。
二、抽查結果分析
(一)家具
本次抽查了深圳市生產領域及流通領域78家單位的180批次產品,發現7批次不合格產品。
本次抽查依據SZJG52-2016《家具成品及原輔材料中有害物質限量》、《深圳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家具產品質量監督抽查實施規范》(編號:CCGF-SZ-015-2021)(詳見深圳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官方網站“政務公開-通知公告”欄目)等標準的要求,重點對家具產品的甲醛釋放量、苯釋放量、甲苯釋放量、二甲苯釋放量、總揮發性有機化合物(TVOC)釋放量等5個項目進行了檢測,發現7批次不合格,不合格項目均為甲醛釋放量。
(二)兒童家具
本次抽查了深圳市生產領域及流通領域31家單位的60批次產品,發現12批次不合格。
本次抽查依據GB28007-2011《兒童家具通用技術條件》、《深圳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兒童家具產品質量監督抽查實施規范》(編號:CCGF-SZ-014-2021)等標準的要求,重點對兒童家具產品的甲醛釋放量、苯釋放量等28個項目進行了檢測,發現12批次不合格,不合格項目為邊緣及尖端、孔及間隙、其他、力學性能、結構要求、可遷移元素、鄰苯二甲酸酯。
(三)建筑裝飾裝修用涂料
本次抽查了深圳市生產領域及流通領域56家單位的230批次產品,發現12批次不合格。
本次抽查依據SZJG48-2014《建筑裝飾裝修涂料與膠粘劑有害物質限量》、《深圳市市場監督管理局涂料和膠粘劑產品質量監督抽查實施規范》(編號:CCGF-SZ-018-2021)等標準的要求,重點對建筑裝飾裝修用涂料產品的揮發性有機化合物等10個項目進行了檢測。發現12批次不合格,不合格項目為總揮發性有機物、苯、甲苯、乙苯和二甲苯總和、游離甲醛、可溶性重金屬。
(四)工業涂裝行業涂料
本次抽查深圳市流通領域(實體店)9家單位的10批次產品,未發現不合格。
本次監督抽查依據SZJG54-2017《低揮發性有機物含量涂料技術規范》、《深圳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工業涂裝行業涂料產品質量監督抽查實施規范》(編號:CCGF-SZ-028-2021)等標準的要求,對工業涂裝行業涂料產品的揮發性有機物(VOCs)含量1個強制性項目進行了檢測。未發現不合格項目。
(五)人造板
本次抽查深圳市流通領域(實體店)19家單位的40批次產品,發現3批次不合格。
本次抽查依據SZJG52-2016《家具成品及原輔材料中有害物質限量》、《深圳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地板人造板產品質量監督抽查實施規范》(編號:CCGF-SZ-017-2021)等標準的要求,重點對人造板產品的甲醛釋放量、總揮發性有機化合物(TVOC)的釋放率(72h)2個項目進行了檢測,發現3批次不合格產品,不合格項目為總揮發性有機化合物(TVOC)的釋放率(72h)。
三、抽查警示
在此,提醒深圳市生產者、銷售者:
第一,生產者必須嚴格按照法律法規、國家標準組織生產,不得生產銷售不合格產品;生產者發現其生產的產品存在安全隱患、缺陷,可能對人體健康和人身、財產安全造成損害的,應當啟動缺陷調查、主動召回產品。
第二,銷售者必須嚴格履行進貨檢查驗收制度,查驗供貨商的經營資格,驗明產品合格證明和產品標識,采取措施保證產品質量,不得銷售不合格產品,對公告的不合格產品必須立即停止銷售。消費者要求退貨的,應當負責退貨。
特此通告。
附件:2021年深圳市家具等5種產品質量監督抽查發現不合格產品及企業名單
深圳市市場監督管理局
2022年1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