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2日,據東莞市人大常委會舉行的新聞發布會消息,《東莞市零散工業廢水管理條例》(下稱《條例》)將于4月1日起正式施行。
據悉,《條例》是全國首部關于零散工業廢水管理的地方性法規,致力于解決中小微企業工業廢水排放難題,推動產業轉型升級,推進生態文明建設。
《條例》分為五章,共三十九條,對零散工業廢水的產生、收集、儲存、轉移、處理、排放等作出明確規定,也指明了違規違法行為的處罰力度。
2009年,東莞首創提出零散工業廢水定義?!稐l例》明確了零散工業廢水的概念,即企業事業單位和其他生產經營者在生產經營過程中產生的,日均產生量未超過三噸,不屬于危險廢物,且經批準或者備案的環境影響評價文件明確或者排污許可證、排污登記表登記載明需要轉移處理的工業廢水。
“東莞有1萬多家產生零散工業廢水的企業,一天能產生零散工業廢水1000噸。”東莞市人大常委會法工委主任趙文群介紹,這些企業由于實力弱或場地小、產生工業廢水量少等原因,難以通過自建設施處理產生的工業廢水,《條例》總結東莞多年工業廢水管理實踐經驗,將經驗上升為法規。
《條例》對零散工業廢水產生單位是否應當將廢水儲存設施獨立建造于地面之上不作一刀切要求,也對是否安裝工業用水水表、儲存量計量設備、視頻監控設備等不作一刀切要求,探索保護生態環境與企業發展的平衡點。
《條例》施行后,零散工業廢水產生企業在零散工業廢水管理平臺上注冊賬號,通過屬地生態環境分局審核同意,并與處理企業簽訂合同,即可發出收運需求,處理企業會在1—2天內安排人員前往收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