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高資助標準、擴大對象范圍、加快資金發放……為優化留學歸國人員發展環境,鼓勵留學歸國人員來江門創新創業,江門市人社局、市人才工作局、市科技局聯合印發的《江門市留學歸國人員創新創業項目資助辦法》(以下簡稱《辦法》)已于近日正式施行。
據悉,留學歸國人員創新創業項目資助為競爭性資助,通過組織科學技術、風險投資、企業管理等領域專家組成的評審團對項目進行全方位評審,擇優給予創新創業項目資金扶持。其中,特別優秀項目最高資助300萬元,重點項目資助50萬元、優秀項目資助30萬元、啟動項目資助20萬元。特別優秀項目資助金額較原政策規定資助標準提高了100萬元,優秀項目、啟動項目分別提高了10萬元。
《辦法》把資助申報對象范圍由已經落戶在江門創新創業的留學歸國人員擴大至有意向來江門創新創業的留學歸國人員,向有志回國干事創業的留學人才拋出橄欖枝。有意向來江門的留學人員簽訂《項目落戶承諾書》,承諾通過評審1年內完成商事主體登記,且其出資額占創辦企業注冊資本30%以上的,即可按規定參加項目資助評審。通過評審的,在項目落戶后即按規定發放資助資金。
《辦法》明確對通過評審的特別優秀項目、重點項目、優秀項目和啟動項目以無償資助的形式予以資金支持。相較原政策規定的分3年按2:3:5的比例發放資助資金,《辦法》明確重點項目、優秀項目和啟動項目資助資金一次性撥付;特別優秀項目資助資金分兩年撥付,評審當年撥付資助總額的60%,次年經考核評估達到預期目標后再撥付剩余的40%。這一舉措將為留學歸國人員創新創業減輕項目初期資金壓力,創造更有利的創新創業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