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百家企業給予最高500萬貼息貸款、入駐創業孵化載體最長3年免租期、全市建設4個“零工市場”市鎮共建示范點……2月5日,中山發布《中山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優化調整穩就業政策措施全力促發展惠民生的通知》(下稱《通知》),提出了中山“穩就業16條”,其中包括多項優化調整穩就業政策措施,全面推動就業擴容提質。
擴容提質穩定就業供需
實施“百企百萬”行動,推行以工代賑
為強化穩崗擴崗政策支持,《通知》提出,中山將實施“百企百萬”行動,運用信息化精準對接有融資需求的小微企業,對符合條件的100家小微企業給予最高500萬元額度的創業擔保貸款及財政貼息支持。
全面落實10萬元及以下個人創業擔保貸款免除反擔保要求,健全風險分擔機制。對確有需要且符合條件的創業擔保貸款借款人,可按規定申請展期還款,期限原則上不超過1年。
為提升重大項目和重點企業吸納就業能力。《通知》提出,鼓勵各鎮街在農業農村基礎設施建設項目、低效工業園區改造和重點工程項目中推廣實施以工代賑。
此外,中山將延續實施階段性降低失業保險費率政策至2024年12月31日,失業保險基準費率按1%實施。提高惠企政策覆蓋面和可及性,將企業可享受的就業補貼政策,同等適用于符合條件的以單位形式參保的個體工商戶。
《通知》提出,支持重點群體自主創業,支持中山各鎮街結合特色主題活動舉辦創業集市,按規定享受創業集市補貼。鼓勵各鎮街開發推廣投資少、風險小的特色創業實訓項目,組織有創業意愿和培訓愿望的高校畢業生、農民工、退役軍人等各類群體參加培訓并按規定給予補貼。
高校畢業生、農民工等重點群體入駐政府投資開發的創業孵化載體,可給予最長3年的免租期,免租期滿后上繳的租金收入,可按規定申請返還用于創業孵化載體的日常建設與運營管理。支持提升創業孵化服務,對年度復評優秀的市級創業孵化基地,每個獎勵5萬元。
強化新就業模式支持
推進“崗位+培養”學徒就業新模式
為加強新就業模式政策支持和保障,《通知》提出,中山將進一步推行“媽媽崗”就業模式,擴大政策惠及面,提升崗位層次,融入“信用+監管”模式,促進補貼對象和人崗精準匹配,延續實施“媽媽崗”就業培訓補貼。
對靈活就業并按規定參加企業職工養老保險、職工醫療保險的畢業2年內高校畢業生、就業困難人員,自2023年8月11日起按每人每月300元標準給予社會保險補貼。
實施技能提升培訓也是通知的重點內容之一。圍繞制造強省建設、“百縣千鎮萬村高質量發展工程”等重大戰略,中山將遴選優質培訓項目開展職業技能培訓。充分用好職業技能提升行動專賬資金、就業補助資金、失業保險基金、企業職工教育經費等,按規定給予培訓補貼等支持。
落實省“產教評”技能生態鏈建設要求,支持中山市戰略性產業集群龍頭企業聯合產業內中小微企業、職業學校、技工院校等開展企業新型學徒制、學生學徒制培訓,推進“崗位+培養”學徒就業新模式。
拓崗引育促進青年就業
每年為港澳青年提供500個以上實習崗位
此外,為進一步支持“港澳青年+中山創業”,中山將推動粵港澳創業青年融合發展,制定對在港澳青年創新創業基地創業的港澳青年給予跨境交通補貼。提升服務港澳人員創業能力,引入港澳專業人才、專業服務機構和社會團體參與港澳青年創新創業基地管理和提供服務。
為支持港澳臺青年參加實習見習,中山每年將提供不少于500個實習崗位,提供食宿、交通、保險等保障服務。實施“大灣區職場導師計劃”,招募一批有內地職場經驗和生活經歷的港澳籍人士作為職場導師,為有意向在中山市就業創業的港澳青年提供實習、崗位推薦、職業發展指導等服務。同時,組建港澳法律專家庫,為在中山發展的港澳企業和港澳籍人士提供優質、專業的法律服務。
在優化吸納青年就業政策服務方面,《通知》提出,加大“大灣區青年就業計劃”支持力度,對參加計劃的青年按每人每月2000元標準給予生活補助。
在市內5所高校打造高校畢業生“就業創業E站”。建設“中山青年人才驛站”,為高校畢業生提供不超過7日的短期減免住宿,同時提供就業創業服務、政策信息推送、社會融入等綜合服務。
強基增效提升服務幫扶
全市建設4個“零工市場”市鎮共建示范點
為加快推進零工市場建設。以線上線下一體化模式,中山將在全市建設4個市鎮共建示范點,每個鎮街各建設一個零工市場一個就業驛站。進一步加強“15分鐘就業服務圈”的人力資源服務體系,有力促進零工等各類群體就業。
在加強公共就業服務管理方面,中山將深入創建“全國公共就業創業服務示范城市”、積極申報國家、省公共就業服務能力提升示范項目,開展專項就業服務行動,為企業、勞動者解決勞動就業問題。分行業、分領域、高頻次、小而精做好線上線下招聘活動。
此外,為強化困難群體就業幫扶,落實困難群體兜底保障,中山將零就業家庭、低保家庭、脫貧戶、大齡、殘疾、長期失業等人員納入援助范圍。全市開發儲備50個以上公益性崗位,按規定兜底安置就業困難人員等群體。此外,將符合條件的生活困難失業人員及家庭納入最低生活保障、臨時救助等社會救助范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