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廣東工作的快遞小哥和運輸司機,正式納入工傷保險參保范圍啦!近日,省人社廳、省財政廳、國家稅務總局廣東省稅務局印發《關于單位從業的靈活就業勞動者等特定人員參加工傷保險辦法》(下稱《辦法》),將工傷保險參保范圍由原8類特定人員拓展為10類參保群體。《辦法》6月1日起執行,有效期3年。
廣東歷來重視保障靈活就業人員權益。自2021年4月起,廣東率先創新政策,將超過法定退休年齡勞動者等未建立勞動關系的8類靈活就業特定人員納入了工傷保險參保范圍。
《辦法》在2021年4月實施的政策文件基礎上,增加了未與從業單位建立勞動關系的“基層快遞網點從業人員”和“運輸司機和乘務人員”兩類參保群體,8類特定人員拓展為10類參保群體。
此外,原辦法試行期間,發現有部分用人單位將應依法參加各項社會保險的職工違規改辦單項參加工傷保險。為此,《辦法》明確在受理工傷認定申請后,將嚴格核查用人單位是否符合政策規定的參保條件,如發現屬于隱瞞存在勞動關系、違規改辦單項參加工傷保險的,此類違法參保線索情況將抄送社保征繳機構依法追究其法律責任。
《辦法》還規定用人單位不得通過虛構用工關系、“假發包、真掛靠”等違規方式,為不符合規定的人員辦理單項參加工傷保險;不符合《辦法》規定參保范圍的其他從業人員,用人單位也不能為其辦理單項參加工傷保險。
針對違規參保行為,《辦法》明確人社部門將開展嚴格調查核實,有可能不予受理其工傷認定申請;如發現存在參保單位或從業人員隱瞞有關情況或提供虛假材料導致工傷認定決定錯誤的,將按規定撤銷工傷認定決定,涉及騙取工傷保險基金的將依法追究其法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