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2月31日,橫琴粵澳深度合作區(下稱“合作區”)民生事務局印發《橫琴粵澳深度合作區支持澳門青年就業暫行辦法》,在合作區就業的澳門青年每月可獲4000元補貼。政策自2025年2月1日起施行。
《橫琴粵澳深度合作區建設總體方案》指出,要建設便利澳門居民生活就業的新家園,采取多種措施鼓勵合作區企業吸納澳門青年就業。《橫琴粵澳深度合作區發展促進條例》指出,廣東省人民政府及其有關部門應當為澳門青年在合作區創新創業就業提供政策扶持。為落實《總體方案》,支持澳門青年到合作區就業,鼓勵合作區用人單位吸納澳門青年就業,促進澳門青年融入國家發展大局,在廣泛聽取各方意見的基礎上,結合合作區實際,制定本《暫行辦法》。
就業補貼的受惠對象為澳門青年,符合條件的,可按每人每月4000元人民幣的標準發放補貼。符合條件的澳門青年參加由廣東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公布的備案社會培訓評價組織開展的職業技能等級認定,取得《廣東省職業技能培訓補貼(指導)標準目錄》范圍內相應證書,合作區按廣東省相關政策文件標準,配比30%的一次性補貼。
對于聘用澳門青年的用人單位,符合條件的,可按每人每月1000元人民幣的標準發放獎勵;同一年度新聘用的符合條件的澳門青年累計達到三十人或以上,可一次性疊加獎勵20萬元,最高不超過150萬元。符合條件的用人單位,可按用人單位每月為澳門青年實際繳納的社會保險中的單位繳費部分進行全額補貼。
《暫行辦法》共十八條,同步規定了適用對象及申請條件、辦理程序、保障措施。據了解,在合作區就業的澳門青年,應當滿足澳門居民身份、年齡、學歷或職業技能、工作期間、實際工作地、繳納社會保險及工資薪金所得稅、無犯罪記錄等條件。享受補貼或獎勵的用人單位需在合作區實質性運營且合規經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