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廣州市印發《關于進一步健全農村留守兒童和困境兒童關愛保護體系的意見》(下稱《意見》),明確了未成年人救助保護機構和兒童福利機構的職能定位,其中,未成年人救助保護機構負責困境兒童的臨時監護工作,兒童福利機構負責孤棄兒童的長期監護工作。
《意見》對未成年人救助保護機構的轉型升級作出了明確指引。各區將整合本區資源,單獨建立或依托合適實體機構成立未成年人救助保護中心(兒童福利服務指導中心),承擔本區困境兒童救助保護工作,確保每一名需要救助的困境兒童都能得到及時救助,杜絕無人監護現象。據了解,廣州市已有10個區設立了區級未成年人救助保護機構,完成率達91%。
此外,進一步明確了兒童督導員和兒童主任的職責,由各區民政部門指導鎮(街)、村(居)按要求配齊專(兼)職“兒童督導員”和“兒童主任”,實現全覆蓋。對區劃調整過程中增加的鎮(街)、村(居),將及時配齊兒童督導員和兒童主任。
各區民政部門負責兒童主任業務培訓,每年不少于一次。廣州市民政局還同步印發了《廣州市兒童督導員、兒童主任工作規范(試行)》。今年內還將印制《廣州市兒童督導員、兒童主任工作手冊》發至各區,確保兒童督導員和兒童主任人手一冊,進一步規范入戶走訪記錄和動態跟進工作,形成明晰的工作臺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