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2日,據珠海市醫保局消息,近日珠海市民政局、市財政局、市醫保局聯合印發《珠海市高齡重度失能長者長期照護服務工作實施方案(試行)》〔以下簡稱實施方案(試行)〕,對簽訂協議的珠海市高齡重度失能長者,最高可按2500元/月的標準進行長期照護服務補貼。實施方案從2021年1月1日起執行,有效期至2022年12月31日。
根據實施方案(試行),參保對象補貼標準和非參保對象補貼標準不一樣。其中,對已參加本市基本醫療保險且入住定點服務機構的重度失能及以上的服務對象,按照不高于5000元/人/月的標準,予以50%的補貼,其余部分由服務對象個人承擔。
對入住定點服務機構、未參加本市基本醫療保險的重度失能及以上的服務對象,按照不高于5000元/人/月的標準,予以20%的補貼,其余部分由服務對象個人承擔。
參保對象的補貼經費由珠海市醫保基金和財政按3:2的分配比例承擔。非參保對象的補貼由財政承擔。財政承擔部分由服務對象戶籍所在區負責,市財政給予50%的補助。在享受長期照護服務期間,服務對象不能同時享受重度殘疾人護理補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