將兒童友好納入城市經濟社會發展等規劃或重大政策文件,城市規劃要考慮兒童需求,增加兒童友好公園、醫院、學校……一系列與兒童相關的指標,今后都將納入廣東省建設兒童友好城市的考量范疇。
近日,廣東省發展改革委會同省婦兒工委辦公室等單位聯合印發《廣東省兒童友好城市建設實施方案》(以下簡稱《方案》),明確到2025年,構建全省統籌規劃、全域系統推進、全程多元參與的兒童友好城市工作格局,全面推動珠江三角洲地區城市和粵東粵西粵北地區中心城市開展兒童友好城市建設,力爭7個地級以上市納入國家兒童友好城市建設試點。此外,《方案》還明確了廣東省實施兒童友好城市建設的十大重點工程、重點政策以及指導性主要指標。
根據《方案》,廣東將推進兒童友好醫院、兒童友好圖書館、兒童友好學校(中小學幼兒園)、兒童友好公園、兒童友好社區、普惠托育服務、母嬰室建設、公共空間適兒化改造、兒童科技教育基地建設和區域性兒童福利設施等兒童友好城市建設的十大重點工程。十大重點工程也對如何實現兒童友好提出了一系列指標性要求,如每千常住人口擁有3歲以下嬰幼兒托位數不少于5.5個,經常有母嬰逗留且建筑面積超過1萬平方米或日客流量超過1萬人的交通樞紐、商業中心、醫療機構、旅游景區及游覽娛樂等公共場所實現母嬰室全覆蓋,在公共場所建設兒童廁位、兒童休息活動區,70%以上的鎮(街道)、社區建有少兒科普活動場所等。
《方案》提出要實施兒童友好城市建設的六大行動,包括兒童友好政策深化行動、兒童友好公共服務提升行動、兒童權益保障行動、兒童友好空間拓展行動、兒童友好環境建設行動和兒童友好參與共建行動。
如何讓城市空間對兒童更友好?《方案》明確,推進公共空間適兒化改造。推進城市街區、社區中的兒童友好公共空間和公共設施建設,加強各類公園、綠地、道路、圖書館、科技館、博物館、體育場所、醫院、學校、交通場站等公共空間和公共服務設施的適兒化改造。推動公共場所建設兒童廁位及洗手池、兒童休息活動區等。探索適當的獎勵機制,加快推進母嬰室建設。在兒童活動較多的天橋、道路等市政設施規劃建設全過程中充分考慮兒童安全和需求。建設兒童友好社區,增加社區兒童“微空間”,鼓勵社區打造兒童“游戲角落”。加強人行道、自行車道規劃建設,探索創新預防和減少兒童道路交通傷害的適宜技術。優化校園周邊步行線路規劃和人行設施,落實校車安全管理條例,保障兒童出行安全。提升兒童街道活動安全,制定兒童安全出行系統指引,打造兒童友好街道。
此外,廣東將大力推進兒童友好街道、社區、學校、醫院、圖書館、公園、實踐基地、科普場所、出行項目等各類兒童友好基地建設。促進新建和改擴建中小學打造安全、綠色、趣味、益智、舒適的兒童友好學校。在產業園區、商業場所等有條件的地方建設兒童友好基地等。鼓勵政府機關、企事業單位等開發自身教育資源,設立兒童開放日,為兒童主題教育、社會實踐、職業體驗等提供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