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為進一步提高困難群眾基本生活保障水平,深圳對現行最低生活保障及相關社會救助標準進行調整。“深圳最低生活保障標準從每人每月1413元提高至每人每月1483元,至此深圳已連續8年提高最低生活保障標準。”深圳市民政局黨組成員郭建介紹。
根據《深圳市民政局關于發布2024年最低生活保障標準的通知》(下稱《通知》)的相關規定,深圳最低生活保障標準調整至每人每月1483元,特困人員基本生活供養金標準提高至每人每月2373元,最低生活保障邊緣家庭認定標準提高至每人每月2225元,最低生活保障和最低生活保障邊緣家庭生活扶助金標準提高至每人每月445元,支出型困難家庭生活扶助金標準提高至每人每月297元。
《通知》要求,深圳各區(新區)將按照《通知》印發當月最低生活保障對象和特困人員名冊補發最低生活保障金和特困人員基本生活供養金。其中,2024年新納保的最低生活保障對象和特困人員按實際批準月份計補發,其他最低生活保障對象和特困人員從2024年1月起補發。補發資金將在2024年6月30日前發放到位。
近年來,深圳不斷推動社會救助服務改革創新,持續完善分層分類社會救助體系,建立完善主動發現、精準幫扶、關愛服務、應急處置工作機制,用心用情用力為困難群眾排憂解難。郭建強調,深圳各區民政部門要高度重視,認真做好最低生活保障標準及相關社會救助標準的調整工作,確保救助資金按時、足額發放到保障對象手中,切實保障困難群眾基本生活,兜住兜牢民生底線,不斷增強人民群眾的獲得感、幸福感、安全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