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2020年國家和廣東省食品安全監督抽檢計劃,廣東省市場監督管理局組織抽檢糧食加工品、肉制品、餅干、罐頭、冷凍飲品、糖果制品、茶葉及相關制品、酒類、水果制品、食糖、餐飲食品和食用農產品等12類食品974批次樣品。根據食品安全國家標準檢驗和判定,其中抽樣檢驗項目合格樣品956批次、不合格樣品18批次(見附件),檢出微生物污染、農獸藥殘留、重金屬污染、食品添加劑超范圍超限量使用及其他指標問題。現將具體情況通告如下:
一、微生物污染問題
(一)標稱東莞市鴻昌食品有限公司生產的冰爽可樂可樂味冰棍,大腸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廣東省食品檢驗所(廣東省酒類檢測中心)。
(二)標稱深圳市麥軒食品有限公司生產的南瓜子酥糖,菌落總數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廣東省食品檢驗所(廣東省酒類檢測中心)。
(三)廣州市黃埔區義明快餐店在美團網(網店)銷售的招牌明爐燒鴨,菌落總數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廣東省食品檢驗所(廣東省酒類檢測中心)。
(四)廣州市花都區花城瑞可餃子坊在美團網(網店)銷售的白菜肉餡(大份干撈),菌落總數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廣東省食品檢驗所(廣東省酒類檢測中心)。
(五)廣州市從化江埔粥多點美食店在美團網(網店)銷售的蝦仁鮮肉蒸餃,菌落總數和金黃色葡萄球菌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廣東省食品檢驗所(廣東省酒類檢測中心)。
(六)廣州市從化江埔粥多點美食店在美團網(網店)銷售的蝦仁鮮肉水餃,菌落總數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廣東省食品檢驗所(廣東省酒類檢測中心)。
(七)廣州市從化江埔蒸真糕點店在美團網(網店)銷售的蒸真湯水餃(豬肉玉米餡)和蒸真湯水餃(牛肉羅卜餡),菌落總數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廣東省食品檢驗所(廣東省酒類檢測中心)。
二、農獸藥殘留問題
(一)惠州市惠城區斌彬水產海鮮批發行銷售的羅氏蝦(淡水蝦),呋喃西林代謝物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廣東產品質量監督檢驗研究院。
(二)惠州市惠城區綠惠寶蔬菜批發行銷售的芹菜,毒死蜱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廣東產品質量監督檢驗研究院。
三、重金屬污染問題
(一)佛山市順德區容山商場有限公司銷售的標稱廣東泰和保健食品有限公司生產的泰和廿四味涼茶(代用茶),鉛(以Pb計)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初檢機構為廣東省食品檢驗所(廣東省酒類檢測中心),復檢機構為廣東產品質量監督檢驗研究院。
(二)博羅縣羅陽鎮中心市場楊水清銷售的黃豆芽,鉛(以Pb計)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廣東產品質量監督檢驗研究院。
四、食品添加劑超范圍超限量使用問題
(一)淘寶古瀛堂正宗潮州特產(經營者為潮州市湘橋區古瀛堂食品店)在淘寶(網店)銷售的老香黃橄欖,苯甲酸及其鈉鹽(以苯甲酸計)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廣州海關技術中心。
(二)信宜市兆康百貨購物廣場有限公司銷售的標稱廣東西琪食品有限公司生產的紅薯果脯,二氧化硫殘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廣州海關技術中心。
五、其他指標問題
(一)標稱大埔縣新泰酒廠2020年4月17日和2020年4月20日生產的大埔糯米娘酒(小曲糯米酒),酒精度不符合產品標簽標示要求。檢驗機構為廣東省食品檢驗所(廣東省酒類檢測中心)。
(二)東莞市大嶺山釗鴻副食商行銷售的標稱揭西縣雅味園食品廠(分裝)生產的紅糖,不溶于水雜質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廣東產品質量監督檢驗研究院。
(三)惠州市惠城區十三行食品批發行銷售的標稱廣東茂嘉莊食品有限公司生產的精選紅糖,不溶于水雜質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廣東產品質量監督檢驗研究院。
廣東省市場監督管理局已要求轄區市場監管部門及時對不合格食品及其生產經營者進行調查處理,責令企業查清產品流向,采取下架、召回不合格產品等措施控制風險,并分析原因進行整改。同時要求轄區市場監管部門將相關情況記入生產經營者食品安全信用檔案,并按規定在監管部門網站上公開相關信息。
食品安全消費提示:消費者應當在正規可靠渠道購買所需食品并保存相應購物憑證,要看清外包裝上的相關標識,如生產日期、保質期、生產者名稱和地址、成分或配料表、食品生產許可證編號等標識是否齊全并符合法律法規的規定。不要購買無廠名、廠址、生產日期和保質期的產品,不要購買超過保質期的產品,不要購買公布的不合格產品。歡迎廣大消費者積極參與食品安全監督,關注食品安全抽檢信息公布,如在市場上發現本次公布信息中所涉的不合格食品,請及時撥打當地投訴舉報電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