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第46號
《市場監管總局辦公廳關于對42批次抽檢不合格食品開展核查處置的通知》中的1批次不合格進口嬰幼兒配方食品涉及我省1家進口商。現將有關核查處置情況通告如下:
一、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委托中國檢驗檢疫科學研究院綜合檢測中心抽檢的上海晶歐商貿有限公司銷售的、標稱健合(中國)有限公司進口的“可貝思幼兒配方羊奶粉(12-36月齡,3段)”(原產國:澳大利亞,規格:800克/罐,生產日期:2019-10-02,批號:126103002)維生素A項目不合格,經國家加工食品質量檢驗中心(廣東)復檢,維生素A檢驗結果為16μgRE/100kJ,標準值為18—54μgRE/100kJ,復檢結果不合格。
二、廣州市黃埔區市場監督管理局對進口商健合(中國)有限公司相應批次的產品留樣進行抽樣,委托有資質的第三方檢驗機構進行了維生素A項目的檢驗,結果合格。經被抽樣單位所在地的市場監管部門協查,該批次樣品是合肥市包河區滿分母嬰用品店通過微信銷售至被抽檢門店上海晶歐商貿有限公司,銷售時,該供貨商營業執照已注銷,被抽檢樣品為非正規渠道購進。
經健合(中國)有限公司自查,生產企業對該批次產品進行了出廠檢驗并委托有資質的第三方檢驗機構進行了全項目檢驗,產品進口時中國海關(廣州白云機場海關)實施了全項目檢驗檢疫,檢驗結果均合格。同時,健合(中國)有限公司委托多家有資質的第三方檢驗機構對召回產品進行了檢驗,結果均合格。
綜合上述情況,廣州市黃埔區市場監督管理局認為健合(中國)有限公司涉嫌進口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食品的違法事實不成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第三十八條第一款第(三)項和《市場監督管理行政處罰程序暫行規定》第五十四條第(三)項的規定,作出不予行政處罰的決定。
廣大消費者如發現食品安全違法行為,可撥打12345或12315熱線電話投訴舉報。
廣東省市場監督管理局
2021年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