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日,據廣州市城市管理和綜合執法局信息,《廣州市餐廚垃圾管理辦法》(以下簡稱《辦法》)已于日前正式印發。《辦法》規定,從事餐飲服務、集體用餐配送等活動的單位和個人單獨收集的廢棄食用油脂(如單獨分離出的泔水油、煎炸廢油和地溝油等)由餐廚垃圾收運處置特許經營單位有償收購,如與一般餐廚垃圾混合排放的廢棄食用油脂,則餐廚垃圾產生者應當按一般餐廚垃圾繳納處理費。
值得注意的是,賓館、餐館、飯店、小餐飲、集中用餐配送單位、單位食堂等均適用于此《辦法》,食品生產、加工企業不包含在《辦法》管理對象內。
《辦法》明確,餐廚垃圾包括一般餐廚垃圾和廢棄食用油脂,一般餐廚垃圾是餐廚垃圾中的食物殘渣、食物加工廢料和過期食物。餐廚垃圾產生者應按廣州生活垃圾處理費收取標準繳納一般餐廚垃圾的處理費。餐廚垃圾屬于生活垃圾的一類,廣州非居民餐廚垃圾目前已按生活垃圾的收費標準計量收費,具體標準為13.5元/桶。
《辦法》規定未經加工處理或加工處理后不符合相應質量標準的廢棄食用油脂不得運出廣州市,規定廢棄食用油脂資源化處理要求,杜絕廢棄食用油脂返回餐桌。鼓勵特許經營企業對廢棄食用油脂深加工為化工產品,生產生物柴油、洗衣粉和肥皂、油酸、硬脂酸和甘油、混凝土制品脫模劑、鋰基潤滑脂等產品。
符合《辦法》要求的企業,可參與競爭一般餐廚垃圾、廢棄食用油脂收運、處置特許經營權。企業通過公開招標等市場競爭方式獲得政府授予的特許經營權后,在開展收集、運輸、處置業務之前,需向企業注冊地的區城市管理主管部門申領《城市生活垃圾經營性清掃、收集、運輸服務許可證》和《城市生活垃圾經營性處置服務許可證》。
此外,《辦法》明確了處罰條款。如畜禽養殖場、養殖小區利用未經無害化處理的餐廚垃圾飼喂畜禽的,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法》相關規定進行處罰;餐廚垃圾產生者未落實單獨分類、密閉存放要求的,按照《廣州市生活垃圾分類管理條例》相關規定進行處罰;餐廚垃圾產生者未將餐廚垃圾交由依法確定服務本區域的餐廚垃圾收運單位收運的,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法》相關規定進行處罰。
餐廚垃圾收運單位在收集運輸過程中混合收集、運輸已分類的一般餐廚垃圾和廢棄食用油脂,或者沿途丟棄、遺撒餐廚垃圾、滴漏污水的,按照《廣東省城鄉生活垃圾管理條例》相關規定進行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