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頭市自然資源局:
《關于審批<汕頭市潮陽區土地利用總體規劃(2010-2020年)預留規模落實方案(汕頭市潮陽區城鄉生活垃圾一體化收運體系)>的請示》(汕國土資〔2019〕7號)及相關材料收悉。經審查,批復如下:
一、根據《廣東省人民政府關于印發全省土地利用總體規劃調整完善工作方案的通知》(粵府函〔2015〕45號),原則同意汕頭市潮陽區土地利用總體規劃(2010-2020年)預留規模落實方案(汕頭市潮陽區城鄉生活垃圾一體化收運體系),請你市嚴格按該方案落實預留規模。
二、汕頭市潮陽區城鄉生活垃圾一體化收運體系項目已列入廣東省練江流域水環境綜合整治方案的重點項目,符合《廣東省土地利用總體規劃預留城鄉建設用地規模使用方案編制技術指南的通知》(粵國土資規劃發〔2018〕64號)中規定的預留城鄉建設用地規模使用范圍。項目擬使用預留建設用地規模1.2417公頃,分別位于潮陽區金灶鎮金溪村、關埠鎮玉二村、西臚鎮東湖村、和平鎮新和村、金浦街道寨外居委會、文光街道古帥居委會、海門鎮北門村與新地村,現狀為農用地0.946公頃(其中耕地(含可調整地類)0.3195公頃),建設用地0.1182公頃,其他土地0.1775公頃,不涉及永久基本農田。
三、請你市在該方案批準后30個工作日內,按要求做好成果公告及備案工作,并同步更新市、縣級規劃數據庫,確保省、市、縣級土地利用總體規劃數據庫一致。
附件:汕頭市潮陽區城鄉建設用地規模落實方案涉及地塊基本情況表
廣東省自然資源廳
2019年3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