湛江市自然資源局:
《關于審批徐聞縣土地利用總體規劃(2010-2020年)預留規模落實方案(徐聞縣生活垃圾焚燒發電項目)的請示》(湛自然資(國土)〔2019〕1563號)及相關材料收悉。經審查,批復如下:
一、根據《廣東省人民政府關于印發全省土地利用總體規劃調整完善工作方案的通知》(粵府函〔2015〕45號),原則同意湛江市徐聞縣土地利用總體規劃(2010-2020年)預留規模落實方案(徐聞縣生活垃圾焚燒發電項目),請你市嚴格按該方案落實預留規模。
二、徐聞縣生活垃圾焚燒發電項目符合《關于加快推進土地利用總體規劃調整完善工作的通知》(粵國土資規劃發〔2017〕59號)中規定的預留建設用地規模使用范圍。項目擬使用預留建設用地規模3.7212公頃,位于湛江市徐聞縣南山鎮博愛村和龍堝村,現狀為農用地3.7212公頃(其中耕地0.0497公頃),不涉及永久基本農田。
三、請你局在該方案批準后30個工作日內,按要求做好成果公告及備案工作,并同步更新市、縣級規劃數據庫,確保省、市、縣級土地利用總體規劃數據庫一致。
附件:湛江市徐聞縣城鄉建設用地規模落實方案涉及地塊基本情況表
廣東省自然資源廳
2019年7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