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遠市自然資源局:
《關于審查批準<清遠市清城區土地利用總體規劃(2010-2020年)預留規模落實方案(清城區青山垃圾填埋場西區擴容應急工程)>的請示》(清自然資空間規報〔2019〕1號)及相關材料收悉。經審查,批復如下:
一、根據《廣東省人民政府關于印發全省土地利用總體規劃調整完善工作方案的通知》(粵府函〔2015〕45號),原則同意清遠市清城區土地利用總體規劃(2010-2020年)預留規模落實方案(清城區青山垃圾填埋場西區擴容應急工程),請你市嚴格按該方案落實預留規模。
二、清城區青山垃圾填埋場西區擴容應急工程項目符合《關于加快推進土地利用總體規劃調整完善工作的通知》(粵國土資規劃發〔2017〕59號)中規定的預留建設用地規模使用范圍。項目擬使用預留建設用地規模7.9335公頃,落實地塊位于清城區橫荷街道大有村、青山村,現狀均為農用地,不涉及永久基本農田。
三、請你局在該方案批準后30個工作日內,按要求做好成果公告及備案工作,并同步更新市、縣級規劃數據庫,確保省、市、縣級土地利用總體規劃數據庫一致。
附件:清遠市清城區城鄉建設用地規模落實方案涉及地塊基本情況表
廣東省自然資源廳
2019年7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