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遠市自然資源局:
《關于審查批準<連州市土地利用總體規劃(2010-2020年)>有條件建設區使用方案的請示》(清自然資空間規報〔2019〕5號)收悉。根據《廣東省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實施管理規定》(粵府辦〔2013〕3號)和《廣東省國土資源廳關于印發<廣東省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實施管理規定>、<廣東省土地利用總體規劃修改管理規定>相關配套文件的通知》(粵國土資規劃發〔2013〕83號),現批復如下:
一、原則同意《連州市土地利用總體規劃(2010-2020年)》有條件建設區使用方案,請你局嚴格按該方案使用連州市土地利用總體規劃有條件建設區。
二、本方案擬使用《連州市土地利用總體規劃(2010-2020年)》劃定的有條件建設區25.5767公頃,并同時調整城鄉建設用地規模邊界。調入地塊包括2個地塊,位于連州市龍坪鎮,總用地面積25.5767公頃;其現狀為農用地23.5431公頃(其中耕地(含可調整地類)11.6466公頃)、未利用地2.0336公頃。為實現建設用地規模平衡,相應調出25.5767公頃城鄉建設用地規模;調出地塊包括25個地塊,分別位于連州市大路邊鎮、星子鎮、龍坪鎮、西江鎮、東陂鎮、西岸鎮、豐陽鎮、三水鄉,總用地面積25.5767公頃;現狀為建設用地25.5767公頃(2017年變更調查數據)。
三、請你局按照有關要求在本批復下發30個工作日內做好公告及備案工作,并同步更新市、縣級規劃數據庫,確保省、市、縣級土地利用總體規劃數據庫一致。
附表:清遠市連州市有條件建設區使用方案涉及地塊基本情況表
廣東省自然資源廳
2019年8月2日
附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