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莞市自然資源局:
《關于審查東莞市橫瀝鎮土地利用總體規劃(2010-2020年)預留規模落實方案(東莞市常平鎮東部污水處理廠項目)請示》(東自然資〔2019〕523號)及相關材料收悉。經審查,批復如下:
一、根據《廣東省人民政府關于印發全省土地利用總體規劃調整完善工作方案的通知》(粵府函〔2015〕45號),原則同意東莞市橫瀝鎮土地利用總體規劃(2010-2020年)預留規模落實方案(東莞市常平鎮東部污水處理廠項目),請你市嚴格按該方案落實預留規模。
二、該方案符合《廣東省土地利用總體規劃預留城鄉建設用地規模使用方案編制技術指南的通知》(粵國土資規劃發〔2018〕64號)中規定的預留城鄉建設用地規模使用范圍。項目擬使用預留建設用地規模4.9334公頃,共涉及1個地塊,位于東莞市橫瀝鎮鎮,現狀為農用地0.7954公頃(其中耕地(含可調整地類)0.7312公頃),未利用地4.1380公頃,不涉及永久基本農田。
三、請你市按照有關要求在本批復下發30個工作日內做好公告工作,并同步更新市、縣級規劃數據庫,確保省、市、縣級土地利用總體規劃數據庫一致。
附件:東莞市橫瀝鎮預留城鄉建設用地規模使用地塊基本情況表
廣東省自然資源廳
2020年1月22日
附件
東莞市橫瀝鎮預留城鄉建設用地規模使用地塊基本情況表
單位:公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