韶關市自然資源局:
《韶關市自然資源局關于上報〈韶關市湞江區土地利用總體規劃(2010-2020年)預留規模落實方案(湞江市政工程項目)〉的請示》(韶自然資字〔2020〕97號)及相關材料收悉。經審查,批復如下:
一、根據《廣東省人民政府關于印發全省土地利用總體規劃調整完善工作方案的通知》(粵府函〔2015〕45號),原則同意韶關市湞江區土地利用總體規劃(2010-2020年)預留規模落實方案(湞江市政工程項目),請你市嚴格按該方案落實預留規模。
二、該方案符合《廣東省土地利用總體規劃預留城鄉建設用地規模使用方案編制技術指南的通知》(粵國土資規劃發〔2018〕64號)中規定的預留城鄉建設用地規模使用范圍。項目擬使用預留建設用地規模0.4596公頃,共涉及1個地塊,位于湞江區十里亭鎮,現狀為建設用地0.0001公頃,未利用地0.4595公頃,不涉及永久基本農田。
三、請你局按照有關要求在本批復下發30個工作日內做好公告工作,并同步更新市、縣級規劃數據庫,確保省、市、縣級土地利用總體規劃數據庫一致。
附件:韶關市湞江區預留城鄉建設用地規模使用地塊基本情況表
廣東省自然資源廳
2020年4月1日
附件
韶關市湞江區預留城鄉建設用地規模使用地塊基本情況表
單位:公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