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市自然資源局:
《珠海市自然資源局關于審核<珠海市香洲區城鄉建設用地增減掛鉤試點建新區規劃實施方案(跨省指標)>(足仙路工程)的請示》(珠自然資字〔2020〕146號)及相關材料收悉。根據《城鄉建設用地增減掛鉤節余指標跨省域調劑管理辦法》(國辦發〔2018〕16號)、《城鄉建設用地增減掛鉤節余指標跨省域調劑實施辦法》(自然資規〔2018〕4號)、《廣東省城鄉建設用地增減掛鉤節余指標跨省域調劑實施細則》(粵自然資規劃發〔2018〕15號)規定,現對你市香洲區2019年增減掛鉤節余指標跨省域調劑(足仙路工程)建新方案批復如下:
一、同意你局上報的香洲區2019年增減掛鉤節余指標跨省域調劑(足仙路工程)建新方案。項目建新區總面積21.39畝,其中林地6.75畝、其他農用地3.52畝、未利用地11.12畝。所需指標21.39畝在省下達你市2019年增減掛鉤節余指標跨省域調劑任務中統籌安排。
二、請你局嚴格按照國家和省有關城鄉建設用地增減掛鉤和增減掛鉤節余指標跨省域調劑工作的規定要求,認真組織實施項目建新方案,切實保護相關土地權益人利益。
三、項目建新區占用的土地,要按照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確定的用途使用,不再單獨辦理農用地轉用審批手續,涉及土地征收的,應依法辦理土地征收手續。
四、請你局按規定認真做好增減掛鉤節余指標跨省域調劑使用的臺賬管理、信息在線備案等工作。
五、請你局嚴格督促建設項目單位進一步優化規劃設計,堅持做到不占、少占高標準農田,確實無法避免的,按照省的有關規定落實補建。
廣東省自然資源廳
2020年6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