粵交航政函〔2020〕113號
廣州市白云區住房建設與交通局:
你單位關于設置空港大道(白云五線—機場)跨流溪河大橋專用航標的航道行政許可申請書及相關資料收悉,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航標條例》《廣東省航標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和相關技術標準、規范的規定,經審核,批復如下:
一、根據粵交航政函〔2019〕70號文要求,空港大道(白云五線-機場)跨流溪河大橋采用單孔雙向通航。同意你單位設置空港大道(白云五線-機場)跨流溪河大橋專用航標,具體如下:
(一)橋涵標:在橋梁通航孔迎船一面的橋梁中央各設置1座橋涵標,共2座,橋涵標標牌為尺寸1.5m×1.5m正方形,標牌顏色為紅色,燈質為紅色單面定光;在通航孔迎船一面兩側橋柱上,各垂直設置橋柱燈4 盞,共16盞,燈質為綠色單面定光。
(二)側面標:在橋梁通航孔上、下游約150m處航道兩側各設置1對側面浮標,共4座,規格為HF1.2型柱形浮標,左側浮標標體為黑色,燈質為單閃綠光、周期4秒(0.5+3.5);右側浮標標體為紅色,燈質為單閃紅光、周期4秒(0.5+3.5)。航標設置技術要求應符合《內河助航標志》(GB5863)等規范標準的規定。二、你單位要按照航標設置方案做好專用航標和其他標志的設置。
三、其他要求
(一)專用航標設置完成后,須向廣州航道事務中心申請復核檢測,經檢測合格并發布航道通告后,投入使用。
(二)你單位要落實專用航標維護管理責任。專用航標應按照《內河航道維護技術規范》(JTJ287)等規范標準維護管理,確保航標處于正常技術狀態。專用航標維護情況應向廣州航道事務中心備案,按規定向廣州航道事務中心報送專用航標維護記錄和統計報表。
(三)專用航標設置后,如需調整,須按規定重新辦理報批。
廣東省交通運輸廳
2020年6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