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市規劃和自然資源局:
《廣州市白云區2019年增減掛鉤節余指標跨省域調劑任務第十批建新區實施方案審批的請示》及相關材料收悉。根據《城鄉建設用地增減掛鉤節余指標跨省域調劑管理辦法》(國辦發〔2018〕16號)、《城鄉建設用地增減掛鉤節余指標跨省域調劑實施辦法》(自然資規〔2018〕4號)、《廣東省城鄉建設用地增減掛鉤節余指標跨省域調劑實施細則》(粵自然資規劃發〔2018〕15號)規定,現對你市白云區2019年增減掛鉤節余指標跨省域調劑第十批建新區(太和鎮頭陂村經濟發展留用地項目)實施方案批復如下:
一、同意你局上報的廣州市白云區2019年增減掛鉤節余指標跨省域調劑第十批建新區(太和鎮頭陂村經濟發展留用地項目)實施方案。項目建新區總面積15.5715畝,均為農用地【其中耕地13.6260畝、園地0.0075畝(全部為可調整園地)、其他農用地1.9380畝】。所需指標15.5715畝在省下達你市2019年增減掛鉤節余指標跨省域調劑任務中統籌安排。
二、請你局嚴格按照國家和省有關城鄉建設用地增減掛鉤和增減掛鉤節余指標跨省域調劑工作的規定要求,認真組織實施項目建新方案,切實保護相關土地權益人利益。
三、項目建新區占用的土地,要按照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確定的用途使用,不再單獨辦理農用地轉用審批手續,涉及土地征收的,應依法辦理土地征收手續。
四、請你局按規定認真做好增減掛鉤節余指標跨省域調劑使用的臺賬管理、信息在線備案等工作。
廣東省自然資源廳
2020年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