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市規劃和自然資源局:
《關于審核廣州市黃埔區2019年增減掛鉤節余指標跨省域調劑任務第七批建新區實施方案的請示》及相關材料收悉。根據《城鄉建設用地增減掛鉤節余指標跨省域調劑管理辦法》(國辦發〔2018〕16號)、《城鄉建設用地增減掛鉤節余指標跨省域調劑實施辦法》(自然資規〔2018〕4號)、《廣東省城鄉建設用地增減掛鉤節余指標跨省域調劑實施細則》(粵自然資規劃發〔2018〕15號)規定,現對你市黃埔區2019年度增減掛鉤節余指標跨省域調劑第七批(龍湖街道項目)建新方案批復如下:
一、同意你局上報的廣州市黃埔區2019年度增減掛鉤節余指標跨省域調劑第七批(龍湖街道項目)建新方案。項目建新區總面積180.4695畝,其中農用地面積172.3575畝(園地156.024畝、林地8.7765畝、其他農用地7.557畝)、建設用地8.112畝。所需指標180.4695畝在省下達你市2019年增減掛鉤節余指標跨省域調劑任務中統籌安排。
二、請你局嚴格按照國家和省有關城鄉建設用地增減掛鉤和增減掛鉤節余指標跨省域調劑工作的規定要求,認真組織實施項目建新方案,切實保護相關土地權益人利益。
三、項目建新區占用的土地,要按照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確定的用途使用,不再單獨辦理農用地轉用審批手續,涉及土地征收的,應依法辦理土地征收手續。
四、請你局按規定認真做好增減掛鉤節余指標跨省域調劑使用的臺賬管理、信息在線備案等工作。
廣東省自然資源廳
2021年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