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市人民政府:
《廣州市荔灣區人民政府關于申請廣州市荔灣區2020年度第一批次城市建設用地土地征收的請示》(荔府報〔2022〕21號)收悉,現批復如下:
一、同意你市荔灣區將農民集體所有農用地2.7655公頃(全部為耕地)和未利用地0.4949公頃轉為建設用地并辦理征地手續。上述批準建設用地3.2604公頃,由當地人民政府按照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和城鄉規劃確定的用途供應,用于城市建設。
二、請你市人民政府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有關規定,嚴格履行征地批后實施程序。
三、請你市人民政府負責落實補充耕地。督促補充耕地責任單位認真按照補充耕地方案,補充數量相等、質量相當的耕地。
四、嚴格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征收新增建設用地土地有償使用費。
廣東省人民政府
2022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