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門市人民政府:
《江門市人民政府關于審批江門市蓬江區2023年度第二十四批次城市建設用地的請示》(江府報〔2024〕5號)收悉,現批復如下:
一、同意你市蓬江區將農民集體所有農用地0.4405公頃和未利用地1.0510公頃轉為建設用地。上述批準建設用地1.4915公頃,由當地人民政府依法依規供應,用于城市建設。
二、嚴格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征收新增建設用地土地有償使用費。
廣東省人民政府
2024年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