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廣州市市場監督管理局牽頭起草,市司法局提前介入并指導,形成《廣州市專利管理條例(修訂征求意見稿)》(下稱《條例》)。《條例》強化了專利制度的保障,尤其是要求加強海外專利布局和保護,在專利領域地方立法中進行明確規定,是本次修訂的一大亮點。
《條例》頒行于2001年并于2011年修正,實施期間對廣州市專利管理工作中發揮了重要作用,但其適用范圍中促進專利創造、運用、保護以及服務規則比重偏少。近年來,國家對知識產權工作作出了新的規劃和部署。《條例》已不能滿足新形勢新任務新要求對專利創造、運用、保護、管理、服務等工作要求,難以支撐廣州市專利工作在全國的領先地位與先進優勢。
《條例》此次修訂重點加強海外專利布局和保護。通過海外專利布局、海外風險預警以及海外維權援助等相關規定,給企業等創新主體在海外專利布局戰略、海外專利維權等實務方面以引導和幫助,進一步保障企業在海外拓展中的產業安全。
《條例》擴展了“專利管理”外延。根據知識產權發展導向和專利工作的實際,將專利的創造、運用、保護、管理、服務全鏈條等重點內容納入《條例》范疇,以期促進專利高質量創造與運用,加強專利保護,提升專利服務質量,全面激發社會創新活力。
此外,《條例》強調專利高質量創造與運用。根據《“十四五”國家知識產權保護和運用規劃》和《知識產權強國建設綱要(2021—2035年)》提出要更好保護和激勵高價值專利的要求,鼓勵專利高質量創造、推動專利成果高質量轉化運用,同時強調促進專利技術的運用和轉化,實現專利技術價值和效能,結合專利聲明、專利導航與分析評議、專利運營等內容,充分激發專利運用市場活力。
《條例》還加強專利保護的操作性和協調性。實踐中,專利管理部門已通過開展專利侵權糾紛行政裁決案件立案登記制、專利侵權糾紛行政裁決快速處理機制、專利糾紛多元解決機制、引入技術調查官等工作積累了豐富的經驗,本次修訂將對廣州近年在專利行政執法中積累的成功實踐經驗進行固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