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出入境可現場刷卡繳費
為規范行政事業性收費,從本月15日起,廣東出入境行政事業性收費改由銀行代收。為方便申請人,辦證大廳均增設POS機,申請人可在現場POS機刷卡繳費。
本月15日起,廣東省各級公安出入境收費實行由省財政廳統一委托工商銀行廣東省分行、農業銀行廣東省分行、建設銀行廣東省分行及其下屬機構(不含深圳),深圳發展銀行及其下屬機構代收。前往出入境辦證大廳申請往來港澳通行證及簽注、中國護照、前往港澳通行證等各類出入境證件的申請人可通過刷銀行卡、到銀行繳現金及通過銀行轉賬等3種方式繳納所辦證件的費用,公安機關不再直接收取辦理各種證件的款項。
省公安廳出入境部門負責人介紹,繳費方式具體如下:1.現金繳款。繳款人憑公安機關出入境管理部門出具的“廣東省省級非稅收入繳款通知書”到工行、農行、建行廣東省境內任何一家綜合性網點(不含深圳)及深圳發展銀行深圳地區的營業網點繳費。代收銀行為繳款人辦理繳費業務后將給繳款人開出“廣東省省級非稅收入電子票據”。2.刷卡繳款。若持有借記卡或銀聯信用卡,繳款人可直接在公安機關出入境辦證申請窗口的POS機上刷卡繳費。刷卡后,公安機關將給繳款人開出“廣東省省級非稅收入電子票據”。3.轉賬繳款。各銀行轉賬方式有所不同,具體信息可到各銀行和公安出入境政務網(www.gdcrj.com)查詢。
原部分地市的申請人通過直接向出入境部門繳納證件費的,從即日起,全部改為采取上述3種方式繳費;原部分地市的證件申請人到銀行繳納現金或轉賬的,增加可在現場POS機刷卡繳費的方式。若因申請人條件不符合被公安機關拒絕審批的,出入境部門將通過代收銀行將款項予以退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