粵企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上調10%
來源:南方日報網絡版時間:2008-01-18 09: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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粵企退休人員養老金上調10%
從1月1日算起
按繳費年限每年加發1.5元
春節前發放到手
日前,省勞動保障廳、財政廳聯合下發《關于2008年度調整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的通知》,從1月1日起,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再次上調約10%。
《通知》規定,本次調整采取普遍調整與政策傾斜調整相結合,定比調整與定額調整相結合,市基數與省基數相結合的辦法。普遍調整:一是按2007年所在地級以上市企業退休人員平均養老金的一定比例計算調整額,低于全省月人均水平(1053元)的,以該水平為基數計算;二是按照退休人員已核定的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按每1年加發1.5元基本養老金。
在普遍調整的基礎上,對建國前參加革命工作老工人、具有高級職稱的企業退休科技人員、1953年年底以前參加工作人員和原工商業者等再適當提高調整水平。對2008年1月至6月首次領取基本養老金的企業退休人員,在核定首次領取基本養老金的月標準時,一并執行調整該辦法。
調整基本養老金所需資金從基本養老保險統籌基金中支付。省級財政對部分地區基本養老保險基金進行適當補助。目前,全省各級勞動保障部門正積極落實調整政策,務求在2008年春節前將增加的基本養老金發放到企業退休人員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