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5日起粵公安機關可補發換發臺胞證
來源:南方日報網絡版時間:2010-05-13 09: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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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新華社北京5月12日電國務院臺辦發言人楊毅12日在例行新聞發布會上宣布,為進一步方便臺灣居民來往大陸,公安部將從本月25日起授權廣東省公安機關補發、換發臺胞證,并授權天津市、浙江省、山東省公安機關設立臺灣居民口岸簽注點。
根據授權,臺灣居民在大陸期間因證件遺失、損毀或有效期屆滿、簽注頁即將用完等申請補發、換發臺胞證的,廣東省公安機關可予受理、審批、簽發5年有效臺胞證。此外,天津、寧波、濟南機場將設立臺灣居民口岸簽注點,為事先未辦妥入境證件或簽注直抵口岸的臺灣居民辦理證件、簽注。
楊毅說,近年來,大陸公安部門出臺了一系列便利臺灣居民來往大陸的政策措施。加之上述兩項政策,公安部已先后授權福建、江蘇、浙江、北京、上海、天津、重慶、廣東8省市公安機關為在大陸的臺灣居民補發、換發5年有效臺胞證;先后設立福州、廈門、海口等23個臺灣居民口岸簽注點為事先未辦妥入境手續直抵口岸的臺胞辦理證件、簽注。
在12日的發布會上,楊毅還宣布,中國銀行、中國工商銀行、上海浦東發展銀行和上海銀行的有關分支機構,將于近期在滬開辦新臺幣雙向兌換業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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