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年起廣東教師資格證考試每年舉行2次
明年起廣東教師資格證考試每年舉行2次,同時推行定期注冊制度
首次注冊后每5年定期注冊
廣東教師資格證或推行改革,不再是一考定終生,而是每5年定期注冊一次。
1日,省教育廳下發《廣東省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試點實施辦法》(簡稱《考試辦法》)和《廣東省中小學教師資格定期注冊試點實施辦法》(簡稱《注冊辦法》)兩個文件,并進行公開征求意見。文件透露,從2016年1月1日起,廣東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擬分筆試和面試兩部分,每年春季和秋季各舉行一次,同時教師資格證首次注冊合格后,每5年定期注冊一次。
考試??春季、秋季兩次考試機會
《考試辦法》規定,廣東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分筆試和面試兩部分。筆試采用紙筆考試方式進行。面試采取結構化面試、情景模擬等方式,通過抽題、備課(活動設計)、回答規定問題、試講(演示)、答辯(陳述)、評分等環節進行。
筆試各科目考試時間為120分鐘。面試備課時間20分鐘,回答問題、試講、答辯時間共20分鐘。
其中,筆試主要考察申請人從事教師職業所應具備的教育理念、職業道德和教育法律法規知識;科學文化素養和閱讀理解、語言表達、邏輯推理和信息處理等基本能力;教育教學、學生指導和班級管理的基本知識;擬任教學科(專業)
領域的基本知識,教學設計、實施、評價的知識和方法,運用所學知識分析和解決教育教學實際問題的能力。面試主要考查申請人的職業認知、心理素質、儀表儀態、言語表達、思維品質等教師基本素養和教學設計、教學實施、教學評價等教學基本技能。
按國家統一規定,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每年春季和秋季各舉行一次。筆試時間一般為每年3月和11月,面試時間一般為每年5月和12月,具體考試時間由教育部考試中心發布。
注冊??本人申請學校集體辦理
《注冊辦法》規定,中小學教師資格定期注冊的對象為經廣東各級教育行政部門核準舉辦的普通中小學、中等職業學校和幼兒園在崗教師。中小學教師資格定期注冊制度分為首次注冊和定期注冊。試點工作只進行首次注冊。
教師經首次注冊合格后,每5年應申請一次定期注冊。教師應當在定期注冊有效期滿前60日內,申請辦理下一次教師資格定期注冊。教師資格定期注冊須由本人申請,所在學校集體辦理,按照人事隸屬關系報縣級以上教育行政部門審核注冊。
需要注意的是,申請首次注冊,需要具備五個條件,分別是取得與教學崗位相應教師資格;普通中小學、中等職業學校和幼兒園在崗教師;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履行《教師法》規定的教師的義務,遵守《中小學教師職業道德規范》,有良好的師德表現,師德考核為合格以上等次;具有良好的身體素質和心理素質,能適應教育教學工作的需要;首次任教人員須試用期滿且考核合格。
存在中止教育教學或教育管理工作一學期及以上的(按教師管轄權限經批準的進修、培訓、學術交流、掛職、借調、短期病休、產假等情形除外),注冊有效期內未完成國家或省規定的繼續教育學時,一個注冊周期內任意一年年度考核不合格,因患重大或難以治愈性疾病且無法從事正常教學連續達到2年以上的,受黨政紀處分未解除的等五種情形之一的教師,要暫緩定期注冊。存在違反《中小學教師職業道德規范》和師德考核評價標準且影響惡劣的,一個定期注冊周期內連續2年及以上年度考核不合格的,依法被撤銷或喪失教師資格(注冊有效期自動終止)等三種情形之一的教師,則會注冊不合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