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高職院校將招6680新生
“五年一貫制”高職單獨招生考試3月20日起報名
20高職院校將招6680新生
近日,廣東省招生委員會和省教育廳下發《關于做好2016年高職院校五年一貫制高職單獨招生考試試點工作的通知》,全省20所高職院校將招錄6680名“五年一貫制”新生,具有廣東省戶籍的初中應、往屆畢業生和符合條件的隨遷子女均可報名。
今年,全省20所高職院校和普通高校師范分院的教育類、藝術類、體育類、外語類及個別特殊專業,繼續開展“五年一貫制”招生培養改革試點工作。
凡報考五年制高職院校單獨招生考試的考生,須參加省教育考試院組織的文化課統一考試。報考音樂、美術和體育類專業還須參加招生院校單獨組織的相關術科考試。
考試實行網上預報名加現場確認相結合的方式,時間安排在3月20日—31日。考生網上預報名時間為3月20日—25日,現場確認報名時間為3月25日—31日。文化課考試時間確定為4月16日。術科考試4月14日—15日或17日—18日舉行,具體考試時間由招生院校確定。
有關負責人提醒說,符合報考條件的考生須于3月20日—25日登錄廣東省教育考試院網站預報名。考生可報考2個院校志愿,每院校3個專業志愿。術科考試分音樂、美術和體育等三種類型,考生只能選擇報考一種術科考試。有關負責人提醒說,一般專業和音樂、美術、體育等專業分開錄取。
■小貼士
隨遷子女報名需這些證明材料
符合報考條件的隨遷子女應在報名現場確認時,提交填寫好的《廣東省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五年制高職招生考試報名資格審核表》及有關部門出具的證明材料原件(含復印件一份),具體材料及疊放順序如下:
1.父親或母親在廣東具有合法穩定職業證明:提供《就業創業證》(含《廣東省就業失業登記證》)、《勞動合同》、《工商企業登記證》、營業執照、土地承包合同等其中一項有效證明材料。
2.父親或母親在廣東具有合法穩定住所證明:提供房地產權證、購房合同、房屋征收(拆遷)補償協議、合法房屋租賃合同及房屋租賃登記備案證明等其中一項有效證明材料;其父親或母親住所為農村自建房或單位宿舍的,提供房屋產權證或土地使用權證、房屋租賃合同等相關證明材料,并按《廣東省租賃房屋治安管理規定》的要求到當地派出所或鄉鎮、街道負責租賃房屋服務管理的機構辦理了居住手續。
3.父親或母親的《廣東省居住證》(在深圳市報考的提交《深圳市居住證》);在2013年9月1日前已辦理居住證,且持有的居住證截止至2016年8月31日屬于有效狀態。
4.2016年8月31日前其父親或母親在我省累計繳費3年以上(含3年)的基本養老保險和基本醫療保險證明材料。
5.2016年8月31日前隨遷子女在我省初中階段學校3年完整學籍(含學籍所在地與父母工作所在地為廣東省內不同地市)的有關證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