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買到不合格商品退貨無須舉證
我省流通領域商品質量抽查檢驗工作規范今起實施
買到不合格商品退貨無須舉證
《廣東省流通領域商品質量抽查檢驗的工作規范》(下稱《規范》)15日起正式實施。南方日報記者從省工商局了解到,《規范》此前已通過省政府法制辦審查,在進一步強化“嚴管”的同時,首次實現了流通領域商品抽檢的全省統籌。
根據《規范》,以后工商部門不能在同一年度多次抽檢同一企業的同種商品,經營者銷售不合格商品在一定條件下也可免予行政處罰,消費者買到抽檢不合格商品可直接退貨,不再需要復雜的舉證程序。
亮點1
縣級及以下工商部門無權抽檢
《規范》首次實現了流通領域商品抽檢的全省統籌。新規規定,省工商局負責制定全省商品抽檢年度計劃,核定各級工商部門計劃抽檢的商品品種,統一管理全省流通領域商品抽檢結果及其信息。
市工商部門負責對銷售抽檢不合格商品行為進行檢查和調查處理,對于未納入全省商品抽檢年度計劃的品種,市工商將擬抽檢品種報經省工商局統籌核準,待同意后才能組織抽檢。
需要注意的是,縣級及以下工商部門不再有流通領域商品抽檢的職權,不得再組織實施流通領域商品抽檢。而且,“同一年度內,同一品種不得有兩個及兩個以上工商(市場監管)部門同時組織抽檢”。
“也就是說,以后一家企業的某一款產品,在全省統籌的條件下,一年只可能被抽檢到一次,避免了行政部門對企業的重復抽檢,也較大地提高了行政效能。”省工商局負責人表示,新規對大型知名企業是利好消息,《規范》的實施,將進一步凈化廣東的市場環境,消除不公平競爭。
亮點2
抽檢不合格商品須全省下架
以往,工商部門在抽檢流通領域商品時,抽檢結論只能適用于單個批次和單個銷售者。“比如,在一家店鋪抽檢了一雙鞋不合格,只能處罰這家店,抽檢結論既管不了銷售同款鞋的其他店鋪,又管不了這款鞋的其他批次產品。”省工商局負責人表示。
《規范》實施后,抽檢結論可適用于流通領域不同銷售者銷售的不同批次商品,一旦某款商品抽檢不合格,抽檢部門轄區內所有經營者都不得再銷售該款商品,該款商品所有批次都必須在全省全面下架。
值得一提的是,該規定不僅針對線下商品抽檢,線上銷售的商品同樣適用。根據新規,網絡商品抽檢結果與線下抽檢結果具有同等效力,可作為實施抽檢工商部門轄區內執法依據。
亮點3
經銷同款不合格商品將被罰
“企業不進行質量整改繼續銷售抽檢不合格商品,將面臨行政處罰。”省工商局負責人表示,以前抽檢不合格,只能處罰被抽檢到的經銷商,現在可以處罰任何一個經銷同款商品的經營者,“這是跟以前最大的不同。”
據稱,新規鼓勵企業自查自糾,若企業在被檢查或被舉報前已主動停止銷售不合格商品,事先如實向工商部門報告不合格商品處置情況及數據的,將免于行政處罰。同時,企業能證明已經采取措施消除質量問題,且商品采用新的包裝標識的,也可免于行政處罰。
“企業如何得知省工商局有哪些抽檢不合格的商品?在無法獲得信息的情況下,企業怎么自糾?”上述負責人透露,省工商局正在開發一款終端軟件供經營者登錄使用,經營者只要通過軟件勾選自己經營的商品品類,比如手機、服裝、電扇等,系統就會定期推送這些品類的不合格商品名單供其比對。
亮點4
手機一掃可知商品是否合格
根據新規,以后消費者發現買到的商品屬于工商部門認定的同款不合格商品,即使商品表面看不出質量問題,并且不限7日時限,不限購貨地點,都可以工商部門認定的不合格信息作為向經營者退貨、索賠的依據,輕松實現退貨。
“我們正在開發全省流通領域商品質量監管信息系統,其中的商品質量社會監督系統將以手機App的形式,向消費者提供工商部門認定的不合格商品和缺陷商品查詢、舉報等服務,并具備發布消費提示、警示等功能。”上述負責人表示,未來消費者只需通過手機掃一掃,就能查看到想要購買的商品的具體信息,若商品曾抽檢不合格,將向消費者發出提示。
“以前抽檢名單一出來,大家的注意力都在大品牌上,中小企業品牌很少有人關注,部分中小企業因此并不擔心被曝光。以后通過App的開放功能,消費者去商場掃一掃就能知道商品合不合格,還可向系統舉報不合格商品的線索,全面激活了社會監督資源,也將進一步凈化消費環境。”上述負責人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