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市來穗人員積分制服務管理規定(試行)》及實施細則下月聽證
廣州將構建來穗人員憑積分享受公共服務的模式,客觀公正地依個人條件和社會貢獻進行積分,在公共資源相對緊缺的領域,實行積分與公共服務掛鉤。記者從廣州市政府官網獲悉,12月8日,廣州市來穗人員服務管理局將就《廣州市來穗人員積分制服務管理規定(試行)》及實施細則(征求意見稿)(下稱“《規定》及實施細則”)舉行聽證會。
《規定》及實施細則的適用范圍和對象,是指持有在本市辦理且在有效期內《廣東省居住證》的來穗人員積分申報、積分管理、積分使用等相關活動。積分申請人除享受本市規定的基本公共服務外,積分達到相應分值后,可享受以下服務和權益:按規定申請廣州市居民戶口;按規定為隨遷子女申請公辦學校或政府補貼的民辦學校小學一年級和初中一年級學位;按規定申請承租政府公共租賃住房;本市規定的其他權益和公共服務。
要實現積分與公共服務掛鉤,需要制訂科學的積分制體系。為此,廣州創設了來穗人員積分制服務管理“1+N”制度框架,將現在由各相關單位分別實施的積分制入戶、積分制入學、積分制申請公共租賃住房及其他公共服務和權益統籌起來,統一制度框架,使用同一積分指標體系,統一操作流程。
“指標分值設置體現了政策導向和公平公正原則。”廣州市來穗人員服務管理局相關負責人介紹,為助力廣州三大國際戰略樞紐、樞紐型網絡城市和“粵港澳大灣區”建設,在具體指標分值設置中,對創新創業和技能人員給予加分,利于吸納各類建設人才;由中心城區轉移到非中心城區居住的給予加分,引導來穗人員向非中心城區遷移居住,利于優化人口空間布局;對長期合法穩定居住、合法穩定就業、急需工種或職業資格、從事特殊艱苦行業等對廣州貢獻較大的來穗人員給予較高的分值和加分,實現公平有效的配置社會公共服務資源。
此外,來穗人員積分制服務管理工作還將以“互聯網+政務服務”為框架,實行申請、查詢、審核、排名、公示、復核“一網式”服務管理和前臺材料受理、后臺材料審核電子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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