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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州市明確來穗返穗人員核酸檢測及健康管理要求
廣州市衛生健康委根據現行國家、省、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相關政策,對近期來穗返穗人員進行核酸檢測以及相關健康管理要求進行了梳理,為市民群眾來穗返穗提供指引。
一、從境外來穗返穗人員核酸檢測及健康管理政策
入境人員繼續嚴格落實“14+7”隔離管理,即實施14天集中隔離醫學觀察后,目的地為廣州且具備居家隔離條件的人員,繼續實施7天居家健康管理,期間居家不外出,不參加聚集性活動。目的地為廣州但不具備居家健康管理條件的,在原集中隔離場所繼續實施7天集中隔離醫學觀察。在入境第21天進行一次核酸檢測。目的地在穗外的,在完成14天集中隔離觀察后,能提供有效離穗機票、車票、船票信息的,解除隔離后做好個人防護離穗。
二、從國內其他地方來穗返穗人員核酸檢測及健康管理政策
一是中高風險地區所在地級市人員來穗,須持7日內有效新冠病毒核酸檢測陰性結果。
二是中高風險地區所在地級市來穗人員,實行“四個一”健康管理,即發放一份健康告知書,開展一次健康問詢,查驗一次健康碼,開展一次核酸檢測。
其中,從高風險地區所在縣(區)或當地政府宣布全域封閉管理地區人員的來穗返穗人員,實施14天集中隔離健康觀察,費用自理,第1、7、14天進行核酸檢測。
中風險地區所在縣(區)人員,應在抵穗后12小時內向所在居村委和單位(或所住賓館)報告,實行14天居家健康監測,第1、14天進行核酸檢測。如無居家條件的,實施14天集中隔離健康觀察。
高風險地區人員或近14天內有高風險地區旅居史人員春運期間不流動。中風險地區人員或近14天內有中風險地區旅居史人員春運期間原則上不流動;如確需出行,須經當地疫情防控指揮部批準,并持有3天內有效新冠病毒核酸檢測陰性結果。
三是春節期間(1月28日至3月8日),跨省返回廣州市農村地區(鎮、村)人員,入境解除隔離人員、粵港跨境貨車司機、來往港澳小型船舶船員和港澳流動漁民(含內地漁工)、隔離場所工作人員、發熱門診(診室)工作人員、直接接觸進口冷鏈食品和進口貨物相關工作人員、國際航班機組人員等重點人群返回廣州市農村地區(鎮、村),返鄉當日應主動向當地村委會報告,按要求提供7天內核酸檢測陰性結果,并實行14天居家健康監測,期間不聚集、不流動,每7天進行一次核酸檢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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