粵放寬對社會辦醫限制 允許公立醫院通過品牌特許合作辦醫
筆者15日獲悉,省政府辦公廳發布了《廣東省促進社會辦醫加快發展實施方案》(下稱《方案》)。明確將采取全面放寬對社會辦醫的限制、簡化社會辦醫行政審批手續、推進醫師多點執業等措施,消除阻礙社會辦醫療機構發展的政策障礙,以實現2018年非公立醫療機構床位數和診療服務量占總量30%左右的目標。
省衛計委相關負責人認為,《方案》的突破包括三方面:一是按照“非禁即入”的原則,全面清理、取消各種不合理的前置審批事項,明確并縮短審批時限,簡化審批流程,精簡申請材料。二是下放審批權限,除涉境外(含港澳臺)資本等省管權限的社會辦醫療機構設置審批按規定保留在省級衛生計生(中醫藥)部門外,其他社會辦醫療機構設置均實行屬地化審批管理。三是取消逐級申請、逐級審批,申請人直接向審批機關提交申請。
《方案》明確推進醫師多點執業。推進醫務人員從“單位人”向“社會人”轉變。允許醫師在符合條件的藥店按規定開辦診所。鼓勵兼職執業醫師開辦診所、中醫館、中醫坐堂醫診所,鼓勵兼職執業護士開辦護理機構。鼓勵成立醫生集團等醫療人力資源管理機構。醫務人員在學術地位、職稱晉升、業務培訓等方面不受多點執業影響。
《方案》提出,在明確權責關系的前提下,允許公立醫院通過品牌特許、購買服務等模式與社會力量合作辦醫,以及通過整體改制等方式盤活富余醫療資源;允許公立醫院以公建民營、民辦公助或醫聯體等形式與社會力量開展合作。鼓勵具備醫療管理經驗的社會力量探索通過醫院管理集團等形式,參與公立醫療機構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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