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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東省人民政府關于深圳光明新區渣土受納場“12·20”特別重大滑坡事故的檢查報告
廣東省人民政府關于深圳光明新區渣土
受納場“12·20”特別重大滑坡事故的
檢查報告
國務院:
根據《國家安全監管總局關于廣東深圳光明新區渣土受納場“12·20”特別重大滑坡事故結案的通知》要求,現將廣東省人民政府向國務院的檢查,報告如下。
2016年7月15日,國家安全監管總局將深圳光明新區渣土受納場“12·20”特別重大滑坡事故調查報告正式對外公布后,廣東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視,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員、省委書記胡春華立即作出批示,要求深圳一定要吸取教訓,認真整改,避免再次出現重特大安全生產事故。7月21日,省委副書記、省長朱小丹專門主持召開省政府黨組會議,認真學習貫徹習近平總書記在中央政治局常委會第150次會議上的重要講話和李克強總理7月19日關于安全生產的重要批示精神,要求逐條對照、深刻反思、認真整改、逐一落實,堅決防范和遏制類似事故的發生。7月28日,胡春華同志主持召開省委常委會議,傳達學習經國務院批復同意的國家安全監管總局關于深圳“12·20”特大事故結案的通知精神,聽取深圳市委、市政府的檢查報告,強調廣東省委、省政府堅決擁護國務院調查組的調查處理決定,將認真做好事故責任人員和涉事企業的處理工作,要求省政府盡快向國務院作出深刻檢查,同時全省上下要認真吸取教訓,堅決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李克強總理重要講話和批示精神,堅持不懈抓好安全生產尤其是城市運行安全管理工作,把安全責任落實到位。當天,省政府召開全省安全生產和城市運行安全管理工作電視電話會議,傳達學習貫徹習近平總書記、李克強總理的重要講話和批示精神,朱小丹同志對加強城市運行安全管理和防范重特大安全生產事故進行專門部署,要求全面開展城市安全風險點、危險源排查整治,防止出現認不清、想不到、管不到的問題。
全省各級一致認為,習近平總書記在中央政治局常委會上的重要講話和李克強總理的重要批示,對深圳“12·20”特大事故原因進行了深刻剖析,一針見血、催人警醒,充分體現了黨中央、國務院立黨為公、執政為民的崇高執政理念和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體現了習近平總書記和李克強總理對領導干部切實改進作風、直面存在問題、主動擔當負責、立即進行整改的直接教導和殷切期盼,為我們“刮骨療傷”、建章立制、切實做好下一步安全生產工作指明了方向、提供了基本原則。國務院事故調查報告科學嚴謹、依法依規、實事求是,問題分析深刻,原因查找到位,事故性質和責任認定客觀準確,防范措施和整改建議中肯合理、切中要害,充分體現了黨中央、國務院對安全生產工作高度重視和對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高度負責的精神。對國務院的事故調查結果,我省完全接受、堅決擁護,并自覺接受各項處理決定。
深圳“12·20”特大事故共造成73人死亡,4人下落不明,直接經濟損失8.81億元,給人民群眾帶來巨大生命財產損失,給黨和國家的事業以及廣東和深圳改革開放排頭兵的形象帶來重大負面影響,教訓極其深刻慘痛、刻骨銘心,省政府對此負有不可推卸的責任。我們深感痛心和萬分自責,沒有做到守土有責、保一方平安,辜負了黨中央、國務院對廣東的厚愛和重托,辜負了人民群眾的信賴和期望,在此我們誠懇地向國務院作出深刻檢查。
一、深刻反思特大事故教訓,認真查擺存在問題和深層次原因
事故調查報告一一指出了深圳“12·20”特大事故暴露的問題,切中了我省安全生產特別是城市運行安全管理中存在的薄弱環節。這起事故雖然發生在深圳市,但這些問題在我省特別是珠三角城市群及其他地方也不同程度存在。經過認真反思和深入查擺,主要有以下幾個方面:
(一)城市運行安全管理嚴重滯后,各類風險隱患增多。改革開放30多年來,我省經濟規模、人口規模、城市規模超常規發展,但安全監管特別是城市安全運行管理嚴重滯后。除這次事故暴露出的渣土受納場問題外,深圳市違建建筑量大面廣,存量達4億多平方米,大多沒有經過科學的規劃建設和嚴格的質量監理,缺乏必要的消防設施,安全隱患十分突出,其他城市也有類似情況。此外,在消防安全、危化品倉儲運輸、油氣輸送管道、建筑施工等行業領域也存在不少安全隱患,全省安全生產面臨巨大的風險和挑戰,形勢仍然十分嚴峻。
(二)安全生產責任落實不到位,對存在的問題失察失管失控。深圳“12·20”特大事故暴露出我們在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上依然有不扎實、不嚴格、不到位的問題,沒有真正落實到行動上。有關地區和部門落實屬地和行業監管責任失之于寬、失之于軟,沒有把責任、要求層層傳導和具體落實到基層、企業及具體崗位人員,未按規定履行日常監管職責,日常監督檢查嚴重缺失。安全監管體制機制尚不完善,綜合監管和行業監管權責不清,相關監管部門協同聯動性不強。
(三)安全生產監管缺失,項目審批和監管執法存在不少漏洞。深圳“12·20”特大事故暴露出深圳市和光明新區、有關部門未嚴格按照法律規定履行決策、審批、監管職責,存在有法不依、執法不嚴、違法不究的問題。有關領導干部為解決建設工程渣土的堆放問題,在受納場項目與有關規劃沖突的情況下,強調特事特辦,沒有考慮安全風險,違規推動渣土受納場建設,與安全法治的要求背道而馳。
(四)督促企業落實安全生產主體責任力度不足,部分企業安全生產管理運行混亂。我省商事主體規模大、種類多、變動快,一些企業存在違法違規經營問題,而事中、事后監管不嚴格、不落實。一些企業一味追求經濟效益,無視安全風險,沒有對員工開展必要的安全生產教育培訓,沒有配備相應安全管理機構和人員,沒有編制應急預案并開展應急處置演練,安全管理混亂。一些中標企業違法轉包給不具備資質的公司運營,有關監管部門沒有認真履行職責甚至玩忽職守、濫用職權,使事故隱患長期得不到有效排除。一些監管人員甚至存在違法亂紀和腐敗現象。
(五)安全生產法規制度不完善,安全標準規范制定嚴重滯后。對城市化進程中出現的各種安全風險和隱患辨識不到位、管理跟不上、處置不及時,城市公共安全領域法規建設滯后、標準缺失等問題突出,特別是在燃氣、管線管廊、電網、渣土垃圾受納場、隧道橋梁等領域法規和標準不完善,缺乏監管依據,安全隱患得不到及時發現和整改。
(六)中介機構專業水平普遍不高,對中介機構監管不到位。中介機構不同程度地存在著專業技術力量不強、內部管理制度不健全、報告質量不高等問題。有關中介機構監管的法規政策體系還不健全,一些地方和部門監管缺位,沒有采取切實措施督促落實中介機構的法律責任,導致一些中介機構肆意妄為,在勘察、設計、監理、環評、水土保持等關鍵領域出借資質、掛靠經營、弄虛作假等違法違規行為時有發生,沒有起到中介機構技術支撐作用,甚至成為安全發展的隱患之一。
(七)安全生產基層基礎薄弱,應急處置能力不強。一些地方特別是基層對安全生產投入不足,基層安全監管力量薄弱,公共安全設施欠賬較多,企業員工、基層群眾安全生產意識和安全技能亟待提高,安全技防措施薄弱,應急預案之間關聯度不高、針對性不強,應急演練缺乏常態化,協同聯動機制不健全,應急處置和保障能力亟待強化。
(八)隱患排查治理和舉報查處機制不健全,對群眾反映問題沒有及時跟蹤處理。雖然省里建立了連接省市縣三級的“12350”等公共安全舉報熱線,但在受理群眾舉報、反饋處理意見等環節仍存在缺失和漏洞。深圳涉事渣土受納場存在的重大隱患被群眾舉報后,有關部門漠視群眾舉報,沒有認真核查整改,甚至弄虛作假,放縱企業違法違規行為,錯失了消除事故隱患、避免事故發生的機會。
通過認真檢討、深入剖析,我們深刻認識到問題的嚴重性、危害性,究其原因與我們干部隊伍的思想認識、工作水平、作風建設密切相關。省政府對上述問題負有重要領導責任。一是安全生產紅線意識不強。我省一些地方和領導干部對安全生產極端重要性的認識不足,未能正確處理好安全與發展的關系,存在發展與安全“一手硬、一手軟”的情況,特別是忽視城市安全管理,沒有把安全生產作為城市發展的前提來抓,僥幸心理和麻痹思想嚴重,在一些工作中重布置、輕落實的問題還普遍存在。二是安全生產責任制落實不到位。一些地方和部門沒有嚴格按照安全生產“黨政同責、一崗雙責、失職追責”和“管行業必須管安全、管業務必須管安全、管生產經營必須管安全”的要求,未能認真落實黨委政府領導責任和部門行業監管責任,安監執法力度不強,安全監管力量向下層層衰減。三是對城市化進程中的安全風險研判不力。深圳“12·20”特大事故凸顯了城市化進程中遇到的新情況新風險新挑戰,我們對這類新的安全風險估計不足,缺乏預判,沒有相應的專業研究機構,缺乏有效的預防應對和處置準備,導致工作中出現了盲區、死角和認不清、想不到、管不到等問題。四是宗旨意識有所淡化。安全生產事關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是人民群眾最直接、最現實、最關心、最根本的利益,但我省一些領導干部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的宗旨意識有所淡化,沒有清晰認識到“我是誰”、“為了誰”、“依靠誰”,沒有把密切聯系群眾、一切為了群眾作為工作的出發點和落腳點,從而導致出現安全隱患被群眾舉報后,還置若罔聞、弄虛作假等對人民極端不負責的現象。五是干部作風存在不嚴不實問題。深圳“12·20”特大事故反映出一些干部作風上依然存在“不嚴不實”的突出問題。有的抓工作流于形式、浮于表面,對轄區或分管領域的安全生產情況不清不楚,對安全風險隱患摸得不實不準,開展安全生產檢查一陣風、走過場,實際上不抓落實;有的不敢擔當、不敢碰硬,面對安全生產領域的“老大難”、“硬骨頭”、“釘子戶”,不敢抓、不敢管,怕得罪人,以致把小問題拖成大事故。有的甚至以手中監管權牟取私利,喪失了道德底線,越過了法律紅線。
二、堅持舉一反三,采取堅決措施迅速整改存在的突出問題
深圳“12·20”特大事故發生后,我省把吸取事故教訓、加強安全生產工作列入《中共廣東省委常委會2016年工作要點》、《2016年省政府工作報告》,作為2016年全省貫穿各領域的重要任務來抓,全面加強安全生產工作。一是狠抓組織領導和責任落實。深圳“12·20”特大事故發生后,胡春華、朱小丹同志多次作出明確指示要求,并陪同國務委員王勇同志率領的國務院工作組到深圳市光明新區檢查指導滑坡事故應急處置工作,看望慰問受災群眾,指導救援工作具體推進,全面做好善后處置事宜。省委、省政府多次召開專題會議,進行反思剖析、研究部署。2015年12月29日,朱小丹同志主持召開省政府黨組“三嚴三實”專題民主生活會,把吸取深圳“12·20”特大事故的深刻教訓、扎實做好安全隱患排查整治納入省政府黨組2016年重點整改事項,制定了23條整改措施。二是徹底排查整治建筑余泥渣土受納場隱患。2015年12月25日,朱小丹同志主持召開全省建筑余泥渣土受納場安全隱患專項整治工作會議,動員全省立即對所有建筑余泥渣土受納場開展深入排查整治。截至目前,全省21個地級以上市和順德區均已建立了排查隱患整治臺賬,督促整改了537處隱患問題。同時,加快制訂《廣東省建筑廢棄物處理條例》和《建筑余泥渣土受納場建設技術規范》。三是迅速組織開展城市安全隱患排查治理。深圳“12·20”特大事故發生第3天,省政府立即召開緊急電視電話會議,部署全省城市安全風險和隱患排查治理行動。深圳市把2016年作為“城市管理治理年”,啟動了16項安全生產專項整治行動。四是全面推進安全生產專項整治和治理攻堅。深入開展汛期及極端天氣安全生產大檢查、大整治專項行動,突出重點扎實推進交通運輸、消防、危化品、油氣管道、建筑施工、旅游、特種設備、漁業船舶等領域專項整治,部署了75項攻堅治理任務,力爭年內解決一批安全生產關鍵問題。五是大力加強安全監管能力建設。全省實現了市縣兩級政府全部單獨設置安全監管部門,部分地區還實現了全部鎮區單獨設置安全監管機構。大力推進鄉鎮(街道、園區)安全生產專職監督檢查員隊伍建設,至今年6月底已有12個地市完成招錄配備及上崗培訓工作,已配備專職安全員近萬名,有效提升安全生產末梢監管能力。六是加快推進安全生產領域改革創新。省委把安全生產領域改革列為全省深化改革創新工作的重要內容,推動有關部門開展安全生產監管體制機制專題調研,初步擬訂健全安全生產責任體系、深化安全生產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優化安全監管職能、增強安全監管合力、培育和發揮第三方作用、夯實安全監管基層基礎等系列措施。在全省上下的共同努力下,今年上半年,全省生產經營性事故起數、死亡人數實現“雙下降”,大部分地區和行業領域安全生產形勢有所好轉。
三、認真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重要講話精神,全面加強和改進安全生產工作
習近平總書記在中央政治局常委會上關于安全生產工作的重要講話和李克強總理的重要批示,對深刻吸取深圳“12·20”特大事故的慘痛教訓、全面加強和改進安全生產工作提出了十分明確、具體的要求,是對我省抓整改落實、保安全生產的有力鞭策和根本遵循。我們將深入學習領會,進一步增強做好安全生產工作的責任感和緊迫感,把思想和行動統一到習近平總書記的重要講話和李克強總理的重要批示精神上來,全面對照、逐一落實,加快細化措施、補齊短板,以更堅決的態度、更有力的措施、更扎實的作風,狠抓整改落實到位,努力在遏制重特大事故、實現安全生產形勢穩定好轉上見實效。
(一)堅持安全發展不動搖,堅決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
一是牢固樹立安全發展理念。堅守安全生產紅線,堅持發展決不能以犧牲人的生命為代價,切實把保障人民生命財產安全的承諾落到實處。正確處理安全和發展的關系,堅持安全工作與發展同步進行,并作為發展前提來抓,把安全生產工作與經濟社會發展同規劃、同部署、同推進、同落實、同考核,決不犧牲安全換取經濟的發展。以對人民群眾極端負責的精神,始終把安全生產擺在突出的位置來抓,全力做到在經濟社會發展中每一個項目、每一個環節都要經過充分的安全論證、以安全為前提,不能有絲毫疏漏,不能有絲毫僥幸心理,不能不顧人民群眾福祉和安全。
二是嚴格實行黨政領導干部安全生產工作責任制。加強各級黨委、政府對安全生產工作的領導,推行各級黨委常委會議、政府常務會議定期專題研究解決安全生產重大問題,嚴格落實地方黨委和政府屬地管理責任,將安全生產工作納入各地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總體規劃、總體布局。全面檢查各地黨政領導安全生產責任制落實情況,督促各級領導干部嚴格落實“黨政同責、一崗雙責、失職追責”的安全生產責任制,將安全生產責任落實到每一級、每一個崗位、每一個責任人,增強各級領導干部抓安全生產工作的責任擔當,切實筑牢安全生產這道堤、繃緊安全生產這根弦。健全和落實黨政主要領導研究部署、檢查督促安全生產有關制度。進一步促進黨政副職領導落實“一崗雙責”安全生產責任,抓好分管部門和分管行業領域安全生產工作落實,嚴格落實市縣鎮三級政府常務副職分管安全生產工作。同時,嚴格安全生產責任制考核、“一票否決”和約談警示等制度,加大各級領導干部政績業績考核中安全生產的權重,嚴格執行責任追究制度,對較大事故多發和發生重特大責任事故的,不僅要追究政府領導的責任,同時也要嚴肅追查黨委領導的領導責任,切實做到失職追責。
三是堅持把遏制重特大事故作為推動安全發展的“牛鼻子”來抓。把遏制重特大事故作為安全生產工作的重中之重,以防范和遏制重特大事故帶動整體安全生產水平提升。按照國務院安委會關于遏制重特大事故的部署要求,著力構建安全風險管控和隱患排查雙重預防機制,深入研究重特大事故致因特點,瞄準安全生產薄弱環節、風險節點和重點時段,提出有效管用的事故預防對策措施,減少事故總量和減輕危害后果。堅持把生命防護工程作為省政府“十件民生實事”的重要內容,實施“科技強安戰略”,積極研發應用一批先進安防技術,加快在交通運輸、危化品、城市安全等方面規劃實施一批生命防護工程,優先在醫療衛生、食品藥品、水利設施、特種設備等民生領域開展生命防護工程項目試點。立足治大隱患、防大事故,繼續深化交通運輸、危險化學品、建筑施工、消防、油氣管道、非煤礦山等重點行業領域安全生產專項整治,全面排查治理各類事故隱患。把重點攻堅治理作為解決安全生產領域關鍵問題、遏制重特大事故的重要抓手,進一步細化今年75項安全生產攻堅治理任務的工作方案和具體舉措,加大安全生產投入,狠抓攻堅措施落實。
(二)改革完善安全監管體制機制,形成上下聯動、齊抓共管的安全監管體系。
一是強化安全監管部門綜合監管責任。強化安全監管部門指導協調職能作用,健全完善安全生產報告制度、議事制度、事故預警制度、聯合執法制度等,推動各級安全監管部門提升調研分析、決策參謀能力,加強對重點地區及行業領域安全生產工作的調研和分析,確定安全生產工作目標、重點任務,及時協調指導跨地區、跨部門、跨行業領域安全生產重大問題的研究解決。強化監督檢查作用,健全完善安全生產監督檢查制度、重大事故隱患和事故掛牌跟蹤督辦制度、安全生產約談制度等,推動各級安全監管部門完善監督檢查方式方法,督促有關部門和下級政府依法履行行業領域監管職責和屬地管理責任。強化巡查考核作用,健全完善安全生產責任制考核等制度,推動各級安全監管部門全過程監督安全生產各項目標任務的完成情況,發揮考核的導向作用和巡查的推動作用。
二是嚴格落實行業主管部門監管責任。按照“管行業必須管安全、管業務必須管安全、管生產經營必須管安全”的要求,及時督促各行業主管部門完善安全監管機制,依法履行安全監管職責。加快制定各部門安全生產監管權力清單和責任清單,依照安全生產相關法律法規和規章規定,以清單方式明確每個部門、每項安全生產監管的職權和責任,制定工作流程圖,厘清權責邊界,杜絕監管盲區,并及時向社會公開,做到日常照單監管、失職照單追責。完善行業部門監管體制,督促推動各級行業部門在機構改革工作中完善安全監管機構設置、調整充實人員力量,確保行業監管力量得到加強。推動行業部門業務工作和安全生產監管的深度融合,把安全生產監管有機融合到各行業部門的審批、監管行政管理過程中,切實強化安全生產源頭管理,加強過程管控。強化行業部門安全監管措施落實,推動各行業部門及時制訂、修訂本行業領域的安全生產相關法規制度和技術標準,推進安全生產監管常態化、規范化、法治化。
三是加強基層安全監管執法隊伍建設。健全基層安全監管執法機構,確保全省包括各類功能區在內的所有縣(市、區)全部單獨設置安全生產監管機構,逐步提高專業監管執法人員比例。根據不同地區的經濟發展水平和安全監管任務,進一步健全完善鎮街一級安全監管機構,盡快在珠三角地區的鎮街和非珠三角地區的特大鎮街單獨設置安全監管機構,在非珠三角地區的較大鎮街和一般鎮街探索單獨設置跨區域的安全監管機構。加強基層安全監管執法隊伍建設,今年內按計劃組建完成鄉鎮(街道、園區)專職安全生產監督檢查員隊伍,確保1.5萬多名的專職檢查員隊伍招錄到位、培訓到位、管理到位、經費保障到位。在珠三角監管任務較重的地區加強村居安全生產巡查員隊伍建設,大力推行安全生產基層網格化管理,提高安全生產末梢管理能力。加強監管執法保障建設,健全安全生產監管執法經費保障機制,將安全生產監管執法經費納入同級財政保障范圍、列入財政預算,深入開展安全生產監管執法機構規范化、標準化建設,改善調查取證等執法裝備,保障基層執法和應急救援用車,滿足監管執法工作需要。
四是改革安全生產應急救援體制。建立健全安全生產應急救援隊伍體系,推廣惠州市大亞灣化工園區應急管理創新試點工作經驗,依托大中型危險化學品生產、經營、儲存以及礦山、金屬冶煉、城市軌道交通運營、城市燃氣、建筑施工等行業企業,推動省級、市級安全生產應急救援基地和專(兼)職安全生產應急救援隊伍建設,滿足省內、市內跨區域重特大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工作需要。規范應急救援隊伍管理,進一步完善各級安全生產應急救援隊伍值班值守、應急處置、教育學習、培訓演練、內務管理、裝備管理、安全保密、預防性檢查和考核等管理制度,不斷提高隊伍應急救援能力水平。健全應急救援專家隊伍網絡,分行業分領域組建應急救援專家隊伍,建立相應專家數據庫,提高應急救援工作的專業水平和科學施救能力。完善應急物資裝備儲備與調運機制,推行應急物資裝備實物儲備、社會儲備和生產能力儲備相結合的儲備模式,確保儲備到位,調運順暢,及時有效發揮作用。完善應急聯動機制和響應機制,經常性地組織開展聯合培訓和演練,規范事故現場管理,明確參與事故救援的部門職責,充分發揮事故單位專業技術人員和救援專家的作用,加強事故應急救援的總結評估,提高組織協調和現場救援實效。
五是完善各類功能區的安全監管體制。推動“黨政同責、一崗雙責、失職追責”和“管行業必須管安全、管業務必須管安全、管生產經營必須管安全”的要求在開發區、工業園區、自貿試驗區、港區、風景區等各類功能區落到實處,實現行業主管部門在功能區安全監管職能全覆蓋。建立健全各類功能區安全生產監管體系,明確各類功能區安全監管部門和安全生產執法機構,建立規范、有序、專業、高效的監管工作機制。根據各類功能區的特點和規模,加強安全監管機構隊伍建設,按有關規定配齊配強安全監管人員,并保持隊伍人員穩定,確保各類功能區安全生產工作有人管、管到位。切實嚴格對各類功能區企業的安全生產執法監管,在招商引資、項目建設、運行管理中嚴把安全生產關,深入開展各類安全專項整治,督促各類功能區企業依法依規生產經營。
六是完善安全生產許可制度。嚴格建設項目安全準入,加強建設項目的日常安全監管,督促企業依法落實安全生產“三同時”制度,切實把安全生產的要求貫穿建設項目規劃、選址、設計、建設、驗收、運營的全過程和各環節。嚴格執行高危行業企業安全生產許可制度,加強對安全生產許可證頒發管理工作的監督指導,規范并制定安全生產許可證頒發管理流程圖,嚴格審查高危行業企業的法定安全生產條件,強化持證企業的日常監督檢查,做到既簡政放權、又確保安全準入門檻不降低、安全監管不放松,確保高危行業企業依法持證生產經營。嚴格依法執行企業主要負責人、安全生產管理人員、特種作業人員持證上崗和從業人員經培訓合格后上崗制度,對實施安全生產許可管理的危險性作業,嚴格落實專項安全技術作業規程和崗位安全操作規程。切實加強中介服務機構的管理,健全完善中介服務機構管理辦法,規范勘察、設計、監理、環境影響評價、水土保持等中介服務機構發展,保證中介服務機構從業行為的專業性、獨立性和客觀性,明確中介服務機構對相關評價、鑒定結論承擔全部法律責任,對違法違規、弄虛作假的,依法依規從嚴追究相關人員和機構的法律責任。
七是健全完善安全生產法規規章和標準體系。建立健全與《安全生產法》、《職業病防治法》以及《廣東省安全生產條例》等相配套的法規規章和標準體系,著力解決法規標準缺失、制度規范不明晰、操作性不強、內容相互沖突、約束力不足等問題。加快制定出臺廣東省《建筑余泥渣土受納場建設技術規范》和《建筑余泥渣土管理條例》,依法規范渣土受納場建設運營。健全完善城市高層建筑、大型綜合體、車站、碼頭、機場、地鐵、城際軌道、學校、醫院、城中村等人員密集場所,燃氣、地下管網、電網、電梯及游樂設施、隧道橋梁、危房、防洪排澇等安全管理法規規章,制定重點行業安全生產相關技術標準,形成更加全面的法規規章和標準體系。建立立法工作與事故調查工作相銜接的機制,針對事故暴露出的法規標準漏洞和缺陷,及時啟動法規標準修訂完善程序,確保各項生產經營活動安全生產有法可依、有規可循、有標準規范,牢牢掌握安全生產主動權。
八是加強事故調查處理與追究問責。加強事故調查處理工作,督促各地對發生的每一起事故都不放過,認真調查分析原因、總結規律、有針對性地提出整改措施,推動全面整改。進一步規范安全生產事故調查處理組織分工、工作程序、進度安排和質量要求,強化安全監管部門與紀檢監察、檢察、公安及相關行業主管部門的溝通配合,認真執行重大非法違法行為備案督辦制度、嚴重違法企業“黑名單制度”、典型案例公開審判制度和“一案雙查”制度,嚴格遵循事故調查處理“四不放過”原則,不留情、不手軟,大力提高事故查處剛性效應。加強對事故整改措施和事故責任追究落實情況的檢查,確保事故調查報告提出的整改措施落實到位、事故責任追究到位,確保真查真究、公開公正。嚴格落實事故調查結果公開制度,詳細向社會公布事故調查情況和處理結果,接受社會監督。推動各地深入開展深圳“12·20”特大事故等省內外系列重特大事故以及本地區典型事故警示教育活動,提高各級領導干部抓安全生產的責任感和緊迫感,增強社會公民安全意識。
(三)加強城市安全運行管理,提高城市安全風險防范水平。
深圳“12·20”特大事故給我省的城市安全敲響了警鐘,也暴露出我省城市安全運行管理還存在諸多安全風險和隱患,特別是珠三角地區是全國體量最大的城市群之一,加強城市安全運行管理至關重要。我們將嚴格按照習近平總書記提出的“加強城市安全運行管理,增強安全風險意識,加強源頭治理”的要求,高度關注城市快速發展帶來的安全風險和隱患,不斷增強危機意識、憂患意識和責任意識,把安全運行管理工作落實到城市發展的各個領域、各個環節,切實提高我省城市安全運行管理能力和水平。
一是扎實開展城市風險點危險源排查整治專項行動。省政府決定今年8月至12月底,在全省集中開展城市風險點危險源排查整治專項行動。建立城市風險點危險源數據庫。科學制定工作方案,明確普查范圍,找準、找全城市安全風險領域、風險環節、風險場所,摸清各類城市風險點、危險源的底數,并進行信息采集和分類建檔,探索建立相關數據庫和分布電子地圖,逐步實現風險點、危險源“一張圖”全覆蓋。實行城市風險點、危險源分級管控,組織技術力量對普查出來的城市風險點、危險源進行評估識別,提出降低風險的措施。加快制定風險分級標準,按照安全風險“紅、橙、黃、藍”4等級劃分要求,科學認定每一個城市風險點、危險源的風險等級。強化對城市風險點、危險源專項治理。實施安全風險差異化動態管理,通過制度、標準、技術、管理等風險管控措施,切實降低風險點、危險源風險等級;對一些產生高風險的重大隱患,采取一切可行措施攻堅解決;對一些整改無望或者風險難以降低的風險點、危險源,落實關閉、取締等措施;對一些重大風險點、危險源,參照渣土堆場整治的做法,劃定禁區,把事故隱患限制在可防、可控范圍之內。建立健全城市風險點、危險源閉環管理機制,督促企業和城市公共設施管理單位建立隱患治理長效機制,實現隱患排查、登記、評估、報告、監控、治理、核銷全過程記錄及閉環管理。
二是強化城市安全風險評估與動態監管。建立安全風險評估與論證機制。加強重大規劃、重點項目特別是區域、產業、城市、園區等規劃建設風險評估與論證,對一些安全風險較大的項目嚴格選址標準,把重大風險隱患當成事故來對待,從源頭上防范城市規劃建設的系統性風險。強化城市運行動態安全管理。重點加強對城市高層建筑、大型綜合體、隧道橋梁、油氣輸送管道、軌道交通、電網、電梯、游樂設施等的定期檢查維護。加強城市安全數據綜合采集分析利用,探索構建覆蓋城市生產、生活、運營等各方面,貫穿城市建設、運行、發展等各環節的城市運行安全風險防控網絡。構建統一的安全風險和事故隱患數據庫。繪制各地、各行業領域以及企業安全風險等級和重大事故隱患分布電子圖,分門別類明確每一類風險和重大隱患的具體分布、責任單位和責任人,建立臺賬,整治一個銷號一個,切實解決認不清、想不到、管不到的問題。
三是全面加強安全生產執法監管。深入開展“安全生產執法年”活動,嚴厲打擊非法生產經營建設行為。堅持嚴格執法,對存在非法違法、違規違章行為的企業,該行政處罰的堅決從嚴處罰,該取締關閉的堅決取締關閉,該停產整頓的堅決停產整頓,嚴格落實停產整頓、關閉取締、從重處罰和厲行問責“四個一律”的要求,決不手軟。對違法違規、有隱患不治理甚至發生事故的企業從嚴從重查處,讓事故單位和責任人承受不起發生事故的代價,真正起到震懾作用。同時,加強安全生產監管執法能力建設。將安全生產監管執法與全省深化行政執法體制改革、鄉鎮街道行政體制改革和權責清單編制實施等工作結合起來,統籌研究、整體推進,健全監管執法機構,強化監管執法力量。加快推進監管執法標準化建設,逐步提高專業監管執法人員比例,探索實行派駐執法、跨區域執法、委托執法等方式,加強與司法銜接,提高監管執法效能。
四是強化安全生產科技保障能力。深入實施“科技強安”戰略,依靠科技創新有力提升安全技術裝備水平。加大安全科技研發力度,搭建安全科技“產學研用”一體化平臺,強化安全科技成果推廣應用,在城市軌道和公共交通、油氣輸送管道、建筑施工、危化品倉儲、大型游樂設施等行業領域,研發應用一批先進安防技術,強化信息化、自動化技術應用,不斷提升安全生產技術保障水平。注重運用經濟政策和經濟調控手段,加強產業政策引導,強化市場化激勵約束機制,引導企業采用先進適用的安全生產新技術、新裝備、新工藝和新標準,加快淘汰落后技術裝備,自覺完善安全生產條件。加快安全監管信息化建設,加大云計算、物聯網、大數據等現代信息技術在安全生產領域的應用,逐步實現安全生產各類數據的互聯互通和共享,建立全面覆蓋各地各類安全生產業務的“一張網”;形成覆蓋生產經營單位安全生產各類信息的“一張表”;建成依托電子地圖標示風險隱患和危險源等綜合信息的電子“一張圖”,提高安全監管工作針對性和精確度。
五是加強安全生產社會共治。充分發揮社會力量和社會組織的作用,積極動員和組織保險業、行業自律組織、社會團體、社區群眾等共同參與安全生產監管工作。高度重視群眾舉報,進一步建立完善舉報信息查處工作機制,實施全過程“留痕”制度,實行“誰簽字、誰負責,誰監管、誰落實”,加強對舉報信息的受理、查處、結案、驗收、公示等環節的閉環管理,落實隱患整改的驗收和公示,確保隱患整改效果并接受社會監督,依法嚴懲舉報信息受理、查處、結案、驗收、公示等環節中存在的不作為、亂作為行為,全力維護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把“12350”安全生產投訴舉報平臺系統建設作為安全技防基礎工程來抓,強化省市縣互聯互通,建立首問負責制,同時加大宣傳力度,讓“12350”深入人心、人人皆知。充分發揮新聞媒體的監督作用,及時曝光一批安全隱患和安全風險。加強基層安全網格化管理和安全社區建設,強化安全教育和安全技能培訓,特別是突出對青少年和中小學生群體的教育培訓,努力形成維護城市運行安全人人關心、人人參與、人人有責的社會氛圍。
實現安全生產形勢的根本好轉,干部作風保障是關鍵措施。我省將狠抓干部作風建設和黨風廉政建設,以更加嚴明的紀律,為做好安全生產工作提供強有力保障。以深入開展“兩學一做”學習教育為契機,把“嚴深細實”、“專精優準”的作風和要求貫徹到安全生產工作中去,尤其是針對安全生產領域“老大難”問題,敢抓敢管,真抓真管,嚴抓嚴管,力爭攻克一批制約安全發展、危害群眾安全的關鍵問題。同時,嚴格落實黨風廉政建設“兩個責任”,堅持依法行政履職,進一步規范安全生產行政審批、監管執法等行為,嚴厲打擊權力尋租、失職瀆職、徇私枉法等違法亂紀行為,嚴肅查處安全生產領域庸政、懶政、怠政等不作為問題,堅決防止和杜絕“虛張聲勢,實際不抓落實”行為。
與此同時,對于國務院事故調查組調查報告對有關責任人員和涉事企業提出的處理意見,我們將不折不扣全面落實到位。廣東省政府和有關單位將按照干部管理權限,落實對有關責任人員的行政處分決定;對有關責任人員的黨紀處理,將按照黨紀處分有關規定辦理;對涉嫌刑事犯罪的人員,由司法機關依法處理,對其中的中共黨員和涉嫌職務犯罪人員,待司法機關作出處理后,由當地紀檢監察機關按照干部管理權限,及時作出相應的黨紀、政紀處分;對事故有關責任單位和責任人員的行政處罰,將嚴格按照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執行。我們將及時把落實情況分別報送國家安全監管總局和監察部備案。
深圳“12·20”特大事故調查報告是對我省加強和改進安全生產工作的及時警示和有力鞭策。我們將以對黨和人民高度負責的精神,以“刮骨療傷”的決心,鐵腕推進安全生產突出問題整改,以實際行動落實安全發展理念,堅決遏制重特大安全生產事故的發生,切實保障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努力為全省經濟社會持續平穩發展提供安全保障、為全國發展大局多作貢獻,決不辜負黨中央、國務院對廣東的厚愛和重托。
特此報告。
廣東省人民政府
2016年8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