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我省普通高校春季分類考試招生錄取方案出爐 填報志愿時間:3月12日至14日
日前,廣東省招生委員會辦公室公布《關于做好廣東省2019年普通高考春季分類考試招生錄取工作的通知》,今年我省普通高校春季分類考試招生志愿填報時間為3月12日至14日,錄取時間為3月16日至26日。
春季分類考試招生分5類
今年我省普通高校春季分類考試招生共有5種類型:高職院校依據(jù)普通高中學業(yè)水平考試成績招生錄取(簡稱“依學考成績錄取”),普通高校招收中等職業(yè)學校畢業(yè)生統(tǒng)一考試招生(簡稱“3+證書考試”),高職院校自主招生,面向初中畢業(yè)生的中高職貫通五年一貫制,中高職三二分段。
哪些考生可填報志愿?普通高中學業(yè)水平考試科目均獲得等級成績,并至少有1門學科等級成績達到C級及以上,且參加了2019年1月份普通高中學業(yè)水平語文、數(shù)學、英語科目考試,成績達到錄取最低分數(shù)線的考生可填報“依學考成績錄取”志愿;獲得相關專業(yè)技能課程證書,參加了2019年1月份“3+證書”統(tǒng)一考試且成績達到錄取最低分數(shù)線的考生可填報“3+證書考試”志愿。
“3+證書考試”招錄
分本科、專科批次進行
高職院校“依學考成績錄取”招生錄取統(tǒng)一安排在一個批次錄取。“依學考成績錄取”設一個平行志愿組,6個院校志愿數(shù)。每所院校設6個專業(yè)志愿及1個是否服從專業(yè)調(diào)劑選項。
普通高校“3+證書考試”招生錄取分本科批次、專科批次進行。本科批次錄取結束后,專科批次開始投檔錄取。其中,本科批次設2個順序院校志愿,每所院校可填報1個專業(yè)志愿。
廣東省教育考試院相關負責人表示,“依學考成績錄取”、“3+證書”考試專科層次錄取采用“分數(shù)優(yōu)先”平行志愿投檔錄取模式,有利于進一步提高考生志愿填報的有效性和針對性,并且更好地保護高分考生的利益,確保高分高錄,最大限度地降低考生填報志愿的風險;同時進一步增大考生志愿選擇的空間,有利于提高考生被錄取的機會。
“依學考成績錄取”及“3+證書考試”的招生錄取結束后,我省將啟動高職自主招生錄取工作,而五年一貫制、中高職三二分段擬安排在5月至7月期間進行。
參加春季分類考試招生被本科層次院校錄取的考生不得再參加春季分類考試“高職自主招生”錄取及普通高考招生錄取;被高職院校“依學考成績錄取”或“3+證書考試”專科層次院校錄取的考生,不能參加2019年春季分類考試“高職自主招生”錄取,可參加普通高考本科院校招生錄取,但不能參加普通高考高職(專科)院校的招生錄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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