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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東印發《關于提升產品質量標準水平支持企業“走出去”的若干政策措施》 開展產品質量問題“清零行動”
6月25日,廣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印發《關于提升產品質量標準水平支持企業“走出去”的若干政策措施》(以下簡稱《政策措施》)的通知,提出全面落實“質量為王”的價值導向,大力開展質量提升行動,著力打造“廣東制造”金字招牌,扎實推進質量強省建設。
為幫助更多防護產品順利走出國門,《政策措施》提出,建立健全防護產品出口企業幫扶綠色通道。通過開展國內外防護產品產業鏈標準比對,制定快速響應國際市場需求的團體標準。采取線上申請受理、延期現場審核檢查等方式,支持出口企業快速辦理資質許可及出口相關手續。
針對我省中小微企業數量多、產品質量參差不齊的現狀,《政策措施》提出開展質量提升幫扶。通過制定中小微企業質量管理指南和卓越績效評價準則,為企業全面提高質量管理能力提供指引;鼓勵計量、標準、檢測、認證和知識產權等專業機構與產業集群建立長期合作關系,向企業開放共享儀器設備等基礎設施,支持企業開展高質量專利培育布局。支持優勢產業聚集區申報建設知識產權保護中心和快速維權中心。同時,圍繞重點產品設立“產品醫院”,開展質量問題“問診”“治病”。建立“質量廣東”綜合服務信息化平臺,及時收集、響應企業質量服務需求,免費向企業提供質量專業知識網絡培訓。
在優化產業高質量發展環境方面,《政策措施》提出開展產品質量問題“清零行動”,對監督抽查不合格、消費者反映強烈的產品實施重點監管,督促企業嚴格按照法律法規和強制性產品認證、行政許可等規范要求組織生產。倡導“優質優價”“物有所值”,將質量標準要求落實到政府采購全過程,支持消費者委員會等社會組織對嚴重質量侵權行為提起公益訴訟,建立完善產品全生命周期質量追溯體系。將生產者、經營者(含銷售者、電商平臺、市場開辦者等)的質量違法行為,以及檢驗檢測、認證、質量品牌評價等第三方機構和社會組織出具虛假檢驗檢測數據、結果或認證結論、不履行有效跟蹤法定義務、違規開展評價等違法行為,納入相關市場主體及責任人員信用記錄,對嚴重質量違法失信行為實施聯合懲戒。
如何打造廣東制造金字招牌?《政策措施》強調,優化廣東省政府質量獎評審制度,支持地級以上市政府開展政府質量獎評審,逐步擴大政府質量獎評審領域,發揮質量標桿示范引領作用。在重點領域和產業集群設立商標品牌培育指導站,支持企業建立以質量為基礎的品牌發展戰略,開展商標國際注冊和自主品牌國際化建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