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省提升行政執法質量三年行動實施計劃印發 探索行政執法案件“一案一碼”
近日,省政府辦公廳印發《廣東省提升行政執法質量三年行動實施計劃(2023—2025年)》(下稱《行動實施計劃》),從提升行政執法人員能力素質、推進嚴格規范公正文明執法、健全完善行政執法工作體系、加快構建行政執法協調監督工作體系、健全行政執法和行政執法監督科技保障體系及持續強化行政執法保障能力等六個方面明確重點任務。
在工作目標方面,到2025年底,《行動實施計劃》部署的各項重點任務應全面落實,行政執法質量和效能顯著提高,行政執法的社會滿意度大幅上升。
行政執法人員每年接受不少于60學時培訓
如何全面提升行政執法人員能力素質?
在加強業務學習培訓方面,《行動實施計劃》提到,各級行政執法部門要確保每人每年接受不少于60學時的公共法律知識、業務知識和行政執法技能培訓,原則上需于2024年6月前完成對本地區、本部門行政執法隊伍的全員輪訓。同時,《行動實施計劃》強調要將全省行政執法主體及其執法人員納入數字化管理,未取得行政執法證件的人員不得獨立從事行政執法工作,并建立健全年度考核及退出機制。
為落實行政執法領域突出問題清單制度,《行動實施計劃》明確,各地級以上市政府、省各有關部門要梳理本地區、本系統執法領域突出問題清單,形成專項整治臺賬。省有關行政執法部門的專項整治臺賬要于2023年底前報省司法廳備案,并于2024年6月底前將專項整治情況報送省司法廳匯總。
《行動實施計劃》還強調,要確保在2023年底前普遍建立行政裁量權基準制度,并完善行政執法工作機制,全面落實行政執法公示、執法全過程記錄和重大行政執法決定法制審核“三項制度”,健全以“雙隨機、一公開”監管和一體化在線監管為基本手段、以重點監管為補充、以信用監管為基礎的新型監管機制,推進線上線下一體化監管,完善與創新創造相適應的包容審慎監管方式。
進一步強化涉企行政執法監督
在實行行政執法事項清單制度方面,《行動實施計劃》提到,全省各級行政執法部門要在2024年6月底前,通過廣東省政務服務事項管理系統完成本部門行政處罰、行政許可、行政征收征用等權責清單事項認領并對外公布,并及時動態調整系統中的行政執法事項目錄。
如何依法科學精準做好鄉鎮、街道賦權工作?《行動實施計劃》強調,省司法廳要牽頭會同有關部門依法編制全省鄉鎮、街道綜合行政執法事項指導目錄,報省政府批準后實施。指導目錄以外的事項原則上不得下放給鄉鎮、街道實施;之前已經下放的由原決定機關公告收回。同時,各地級以上市政府2024年底前要對已經下放鄉鎮、街道的行政執法事項至少進行一次評估,對基層接不住、監管跟不上的及時予以調整。
在完善行政執法協作機制方面,《行動實施計劃》強調要健全事前事中事后監管有效銜接機制、行政執法與刑事司法銜接機制,并建立重大行政執法決定法制審核協作機制,縣級行政執法部門或者鄉鎮、街道在辦理重大行政執法案件過程中,由于客觀原因尚未配備符合條件的法制審核人員的,由上一級業務主管部門協助進行法制審核。
《行動實施計劃》還提到要加強行政執法監督與法治督察、政府督查、行政復議、行政訴訟等方面的協作聯動,及時移送行政執法領域問題線索,完善重大行政執法案件專項監督調查處理機制,同時推行“掃碼入企”制度,進一步強化涉企行政執法監督。
此外,在深化省一體化行政執法平臺普及應用方面,《行動實施計劃》提到要完善和優化省一體化行政執法平臺(下稱“粵執法”)應用功能,加快推進“粵執法”向省、市、縣(市、區)、鄉鎮(街道)四級應用全覆蓋,并探索推行行政執法案件“一案一碼”制度,在每份行政執法決定書后生成案件專屬二維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