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省2024—2025年節能降碳行動方案》印發 非化石能源發電量占比力爭達30%
為加大節能降碳工作推進力度,廣東省日前印發《廣東省2024—2025年節能降碳行動方案》,其中提出,到2025年年底實現非化石能源消費占比達到32%左右,盡最大努力完成“十四五”節能降碳約束性指標。
在化石能源消費減量替代方面,嚴格合理控制煤炭消費,加強煤炭清潔高效利用,推動煤電低碳化改造和建設,到2025年底,在保障能源電力供應前提下合理控制珠三角地區煤炭消費量。優化油氣消費結構,合理調控石油消費,加快交通領域油品替代;有序引導天然氣消費,推進天然氣在交通、商業、居民生活等領域的高效利用,優先保障居民生活。
在非化石能源消費提升方面,加大非化石能源開發力度,推進海上風電規模化開發,加快推進陽江青州、汕頭勒門等場址項目建設;推進分布式光伏高質量發展,加快各類園區、公共機構和公共設施、交通運輸基礎設施、城市建筑、農村等建設分布式光伏。在確保安全的前提下,積極安全有序發展核電,加快建設惠州太平嶺核電、陸豐核電5、6號機組和廉江核電一期等項目;因地制宜發展生物質能,統籌規劃垃圾焚燒發電、農林生物質發電、生物天然氣項目開發;統籌產業布局,建設完備的氫氣“制、儲、輸、用”體系,規范氫能產業有序發展。到2025年底,全省非化石能源發電量占比達到30%左右。
提升可再生能源消納能力。推進藏東南至粵港澳大灣區直流輸電工程,擴大省外清潔電力送粵規模,促進清潔能源消納。加快配電網改造,提升分布式新能源承載力。提升電力系統調節能力,加快梅州二期等抽水蓄能項目建設。加大新型儲能關鍵技術和裝備研發力度,推動新型儲能產業規模壯大。大力發展微電網、虛擬電廠、車網互動等新技術新模式。到2025年底,全省抽水蓄能、新型儲能裝機分別超過1000萬千瓦、300萬千瓦;省級電網基本具備5%左右的尖峰負荷響應能力。
大力促進非化石能源消費。實行新上項目非化石能源消費承諾,“十四五”后兩年新上高耗能項目的非化石能源消費比例不得低于50%。加強可再生能源綠色電力證書交易與節能降碳政策銜接,將綠證交易對應電量納入“十四五”地級以上市人民政府節能目標責任評價考核指標核算,實行以物理電量為基礎、跨省市綠證交易為補充的可再生能源消費量扣除政策。
- 廣東省人民政府關于印發《廣東省2024—2025年節能降碳行動方案》的通知 2024-12-23